为协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出口贸易,日前,江苏轻工产品与儿童用品检测中心技术人员选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成功开发出了玩具材猜中TCEP、TCPP、TDCP和甲酰胺的检测技术,其间TCEP、TCPP和TDCP的测定低限可达0.1毫克/千克,甲酰胺的测定低限可达1毫克/千克,测定低限满足欧盟中对这几种有害物质的要求,可以满足企业的检测需求,为我国玩具出口把好产品质量关。 TCEP是一种磷酸酯,可作为聚合物的阻燃剂。TCEP属于致癌物质和生殖毒性物质。在儿童的吸吮和咀嚼效果下,TCEP容易从玩具中迁移出来,摄入TCEP可引发肾脏、肝脏和大脑损害并诱发癌症。TCPP和TDCP都是TCEP的卤代代替物,与TCEP具有相似的物理化学特性和毒理特征,故遭到相同的管控。这三种阻燃剂的限量均为5 毫克/千克。 欧盟委员会对发泡玩具材猜中甲酰胺的要求是,在通过Z长28日的排放测验后,其甲酰胺排放限值为20微克/立方米。当泡沫材猜中的甲酰胺含量不超越200毫克/千克时,不必进行排放测验。泡沫材猜中含有甲酰胺残留,是由于在出产进程中添加了一种名为偶氮二甲酰胺的发泡剂,产品名为发泡剂AC或发泡剂ADC。这种物质在出产加热进程中会分解产生氮气、二氧化碳等气体,从而使塑料产生发泡效果。在这分解进程中也会产生部分甲酰胺,残留于泡沫中。
大只500是什么平台_欧盟将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纳入POPs法规管控
2020年6月15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发布欧盟新POPs法规(EU) 2019/1021的修订指令(EU) 2020/784,增加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到法规附件I,此修订指令将于2020年7月4日生效。欧盟委员会计划在此修订指令生效之日起将PFOA及其盐和相关物质从REACH法规限制篇物质清单中删除。 管控物质信息 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和相关化合物 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和相关化合物包括: 全氟辛酸,包括支链同分异构体; 全氟辛酸的盐类; 就《公约》而言PFOA-相关物质是指任何可以分解产生PFOA的物质,包括任何碳链结构含有支链或直链的全氟庚烷基且具有(C7F15)C作为结构要素之一的物质(包括盐类和聚合物)。 特定要求及豁免 1.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PFOA及其盐含量≤0.025mg/kg (0.0000025 %重量比) ; 2.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PFOA相关物质单项或总和≤1 mg/kg(0.0001%); 3.物质中用作运输中的可分离的中间体、生产碳链小于或等于6个原子的含氟化合物,且PFOA相关物质的浓度≤20mg/kg(0.002%),(委员会应不迟于2022年7月5日对该豁免进行审查和评估); 4.存在于高达400kilograys的电离辐射或热降解产生的聚四氟乙烯(PTFE)微粉和含聚四氟乙烯微粉的用于工业和专业用途的混合物和物品中的PFOA及其盐的浓度≤1mg/kg (0.0001%重量比)。(委员会应不迟于2022年7月5日对该豁免进行审查和评估)。 其它豁免 针对PFOA、其盐类及其相关物质的部分应用,设置了具体期限的豁免条款; 针对PFOA、其盐类及其相关物质未纳入到POPs法规附录Ⅰ中,但在REACH法规附录17中的相关豁免条款,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日。 由于欧盟各成员国在执法活动中一直较为关注电子电气产品POPs的合规性,EQO建议企业关注产品的合规性,降低产品由于违反POPs法规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大只500注册登录地址_ECHA公布REACH第23批SVHC新增4种物质,正式更新为209项!
2020年6月16日,欧盟一致同意将第23批5个评议物质中的4个物质正式纳入SVHC候选物质清单,由于成员国委员会未将间苯二酚(EC 203-585-2; CAS 108-46-3)确定为SVHC的提议达成一致意见,此次间苯二酚将不会被纳入到SVHC候选物质清单,后续欧盟委员会将仍会就此物质展开进一步的确认。 REACH法规第23批SVHC候选物质 序号 物质名称 CAS号 加入原因 常见用途举例 1 1-乙烯基咪唑(1-vinylimidazole) 1072-63-5 生殖毒性 (条款57c) 用作中间体和聚合物单体 2 2-甲基咪唑(2-methylimidazole) 693-98-1 生殖毒性 (条款57c) 用作催化剂、原料、化学中间体;用于制药、照相、光热化学药品、染料、颜料、农药、橡胶 3 对羟基苯甲酸丁酯(Butyl 4-hydroxybenzoate) 94-26-8 内分泌干扰特性(第57(f)条-人类健康) 非反应性加工助剂 4 双(乙酰丙酮酸)二丁基锡(Dibutylbis(pentane-2,4-dionato-O,O’)tin) 22673-19-4 生殖毒性 (条款57c) 用于粘合剂,密封剂、涂料、油漆、稀释剂、除漆剂、纸张处理剂,染料、染整助剂、树脂和橡胶生产中的聚合物制剂等 随着SVHC候选清单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企业需提高自己产品的风险意识,在物质列入SVHC候选清单后六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完成物品中的SVHC通报。建议企业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以从容应对法规变化。
大只500网址开户_欧盟REACH法规新增第74项物质-二异氰酸酯
2020年8月4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EU)2020/1149,新增REACH法规附件XVII第74项关于二异氰酸酯的限制条款,正式将二异氰酸酯纳入REACH法规限制清单,被加入的原因是呼吸致敏性。法规将于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天开始生效,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二异氰酸酯,O = C=N-R-N = C=O, R为未指定长度的脂肪族或芳香烃单元,主要用于制造聚氨酯产品,如泡沫、密封剂、涂料等。 限制条件 1. 2023年8月24日之后,二异氰酸酯不得以单独、其他物质成分或混合物形式在工业和职业用途中进行使用,除非: a.二异氰酸酯使用浓度小于0.1%(w/w%); b. 确保处理二异氰酸酯或进行监督工作的人员已进行使用二异氰酸酯的安全培训。 2. 2022年2月24日之后,二异氰酸酯不得以单独、其他物质成分或混合物形式投放到欧盟市场用于工业和职业用途,除非: a.二异氰酸酯使用浓度小于0.1%(w/w%); b. 供应商确保下游用户必须满足培训要求,并在需产品包装上添加特别声明:“自2023年8月24日起,在进行工业或职业用途之前必须进行严格培训”。 应对建议 随着REACH法规限制篇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企业需提高自己产品的风险意识,在物质列入到限制篇后,在管控范围内的企业需积极应对,建议企业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以从容应对法规变化。
大只500开户_美国TPCH拟新增PFAS和邻苯二甲酸酯作为包装材料中的有害物质进行管控
2020年7月9日美国Toxicsin Packaging Clearinghouse(TPCH)发布声明,公开对其发布的关于《包装材料中有毒物质控制法规》(Toxicsin Packaging Model Legislation)的更新草案征求意见。该草案包括增加PFAS和邻苯二甲酸酯作为新的管控物质,同时提出了一些新的验证包装材料中高风险化学物质的流程。 美国TPCH制定的《包装材料中有毒物质控制法规》已经在美国19个州生效,用于禁止包装材料中铅,镉,汞和六价铬的使用,并限制了这四种金属总量小于100ppm,这一要求欧盟的包装废弃物指令94/62/EC是一致的。该法规采取防止污染的措施,禁止有意使用,将合规的主要责任置于供应链上,要求制造商和供应商验证他们制造、销售和使用的产品符合法规的要求。此次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01定义更新(sec.3) 增加了“消费后回收材料”的定义。 修改了“有意添加”的定义,以澄清由于消费后材料的使用造成的“偶然出现”。 02增加管控的新物质(Sec.4) 针对所有的包装,新增了全氟或多氟烷基化合物(PFAS)和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制性要求,于法规正式实施后两年生效。 限制性要求为:PFAS不得检出,邻苯二甲酸酯不得超过100ppm。 03删除以下豁免条款(sec.5) 关于“标有生产日期,且该日期在法规生效日期之前的包装或包装组件”的豁免。 关于“含有玻璃化标签,且是根据特定标准生产和测试的玻璃和陶瓷类包装或包装组件”的豁免。 关于“闭环系统中可重复适用的包装”的豁免。关于“由于使用了回收材料导致重金属超标”的豁免。 04增加评估新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标准(sec.6) 包装中高关注化学物质的性质: (1)致癌物、生殖或发育毒物、内分泌干扰物质 (2)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PBT) (3)高持久性、高生物蓄积性(vPvB) 并且有可靠的科学依据证明该化学物质满足如下一条: (1)这个化学物质通过生物研究证明,存在于人体血液、人乳、尿液或其他人体组织或体液。 (2)这个化学物质通过采样和分析,确实存在于包装中。 05增加淘汰新有毒化学物质的流程(sec.6) 国家机关规定禁止使用。 国家机关向立法机构建议禁止使用。 该意见公开征求的时间是45天,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4日。法案生效后将对出口美国市场的包装材料产生新的限制,对包装材料的生产,使用和销售的企业带来合规和产品质量的新挑战。亿科检测将密切关注法规动态,与企业一起应对新的法规要求。
大只500平台怎么注册_四项大气污染监测类新标准将于8月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5月18日印发《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于2020年8月15日起实施。 标准名称、编号见附件: 《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HJ 1130-2020).pdf.pdf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 1131-2020).pdf.pdf 《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砷、硒、铋、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HJ 1133-2020).pdf.pdf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 1132-2020).pdf.pdf 四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主要涉及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与环境空气、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领域,配套相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支撑打赢蓝天保卫战。
大只500平台总代_REACH法规附录XVII第72条已正式生效
2018年10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 2018/1513,对欧盟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录XVII中被归类为致癌、致基因突变、致生殖毒性(CMR)1A类和1B类中涉及服装及相关配饰、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品和鞋类产品的限制物质清单作出规定。根据法规,这些物质将会增加到附录XVII第72条, 同时会新增附件12,该条例将会在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以下是修正案的要点: 范围 受限制的化学物质适用于以下供消费者使用的产品: 服装或相关配饰; 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与人体皮肤接触程度与衣物类似的衣物以外的纺织品(不包括“一次性纺织品”,即设计仅用于单次使用或在有限时间内使用,且不打算在后续使用时,用于相同或类似目的); 鞋类。 除常规服装和鞋类物品外,以下物品若含有在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品,则将被视为落入第72项的管控范围内: 含纺织品的玩具(毛绒玩具、游戏垫); 化装舞会服装和乔装服装; 手表带; 家具和婴童产品; 包(如手提包、背包、公文包等)。 然而,这些限制物质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仅由天然皮革,毛皮或皮革制成的服装,相关配件及鞋类,或服装、相关配件及鞋类部件; 非纺织紧固件和非纺织装饰附件; 二手的服装、相关配件,及除服装和鞋类以外的纺织品; 用于室内使用的地毯和长条地毯,能覆盖全部地板的地毯及纺织品地板覆盖物; (EU) 2016/425管控范围内的个人防护服,相关配件,除服装或鞋类以外的纺织品; (EU) 2017/745管控范围内被归类为医疗器械的服装、相关附件,除服装或鞋类以外的纺织品。 限制物质 REACH法规附录12列出的受限物质,其限制浓度(以均质材料浓度计)列出如下: 物质名称 CAS号 限值以质量计(以均质材料浓度计) 镉及其化合物(列在附录XVII中第28,29,30项限制,附录1-6) – < 1 mg/kg(以可萃取镉计) 六价铬化合物(列在附录XVII中第28,29,30项限制,附录1-6) – < 1 mg/kg(以可萃取六价铬计) 砷化合物(列在附录XVII中第28,29,30项限制,附录1-6) – < 1 mg/kg(以可萃取砷计) 铅及其化合物(列在附录XVII中第28,29,30项限制,附录1-6) – < 1 mg/kg(以可萃取铅计) 苯 71-43-2 < 5 mg/kg 苯并[a]蒽 56-55-3 < 1 mg/kg 苯并[b]荧蒽 205-99-2 < 1 mg/kg 苯并[a] 芘;苯并[def]屈 50-32-8 < 1 mg/kg 苯并[e] 芘 192-97-2 < 1 mg/kg 苯并[j]荧蒽 205-82-3 < 1 mg/kg 苯并[k]荧蒽 207-08-9 < 1 mg/kg 屈 218-01-9 < 1 mg/kg 二苯并[a,h]蒽 53-70-3 < 1 mg/kg 4,α,α,α-四氯甲苯;对氯三氯甲苯 5216-25-1 < 1 mg/kg α,α,α-三氯甲苯;三氯化苄 98-07-7 < 1 mg/kg α-氯甲苯;苄基氯 100-44-7 <…
大只500注册1970_儿童安全座椅首次被写入全国立法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将于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中,首次将“儿童安全座椅”写入全国性立法,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了“配备儿童安全座椅”的内容是儿童安全座椅写入全国性立法的关键第一步。对于提升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甚至社会大众的安全意识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也彰显了国家对儿童乘车安全问题的重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各地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进一步细化关于儿童乘车安全和儿童道路安全的规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儿童安全座椅立法的意义 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2018年全球道路安全状况报告》显示,2016年全球有135万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在导致人类死亡的众多因素中位列第8位。然而,对于5-29岁的儿童和青少年来说,道路交通事故是第一大致死因素。 另外,据2015年统计显示全球每年有18.63万儿童死于道路交通伤害,其中超过1/3死于乘车过程中。研究表明,正确使用包括儿童安全座椅在内的儿童约束系统是保护儿童乘车安全的Z有效手段。乘车中儿童约束系统的使用可以将儿童乘员的死亡率至少降低60%。而且,儿童年龄越小,使用儿童约束系统的好处也越大,尤其是对4岁以下儿童。对于8-12岁儿童,使用儿童增高坐垫造成伤害的概率比单纯使用安全带低19%。另外根据《中国儿童交道路通安全蓝皮书2018》数据显示,发生车祸时,汽车内未安装儿童安全座椅情况下儿童交通事故的死亡率是安装了儿童安全座椅的8倍,受伤率是后者的3倍。 我国目前有2.7亿儿童,2017年全国汽车保有量就达到2.17 亿辆,仅2017年一年就有2954名儿童死于道路交通事故,13938名儿童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6]然而,《中国儿童道路交通安全蓝皮书2015》显示,我国仅10%的儿童乘车时使用安全座椅,而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这一数字超过90%。这一比例近几年来虽然有所提升,但是距离发达国际仍然有很大的差距。我国作为汽车和儿童安全座椅的产销大国,国内的儿童安全座椅普及率之所以低,除了家长们安全意识滞后,对儿童安全座椅的认知和使用存在误区外,也与我国在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上没有统一的强制性法律规范有关。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强制性法律及其有效落实能够极大提高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和世界卫生组织在其研究报告中都建议,各国应制定法律,要求在使用车辆运载儿童时使用约束系统系统,妥善保护儿童并让儿童坐在适当位置 (前向座椅和后向座椅),并要求约束系统应考虑儿童的年龄、身高和体重。 亿科检测是全球仅有的几家具有欧盟儿童安全座椅ECE R129检测能力的实验室之一,是CCC指定实验室,欧盟NSAI 授权的ECE R44儿童安全座椅测试、认证服务机构。可为客户提供全球一站式的检测认证服务。
大只500代理开户_51种产品纳入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范围
据认监委网站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详情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 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监认证〔2019〕6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三部门联合开展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扩大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范围 在前期绿色建材评价工作基础上,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将建筑门窗及配件等51种产品(见附件1)纳入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范围,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分级认证。根据行业发展和认证工作需要,三部门还将适时把其他建材产品纳入实施范围。 2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及业务转换要求 获得批准的认证机构应依据《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实施通则》(见附件2)制定对应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并向认监委备案。获证产品应按照《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14〕75号)要求加施“认证活动二”绿色产品标识,并标注分级结果。 现有绿色建材评价机构自获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资质之日起,应停止受理认证范围内相应产品的绿色建材评价申请。自2021年5月1日起,绿色建材评价机构停止开展全部绿色建材评价业务。 3组建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 组建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为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第一届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附后(见附件3),秘书处设在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负责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4培育绿色建材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绿色建材产品名录,培育绿色建材生产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地域特点和市场需求,加强与下游用户的衔接,组织项目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具体申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5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托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搭建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获证企业或认证机构提出入库申请。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发挥职能,做好入库建材产品监督管理。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绿色建材认证推广应用方案,鼓励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工程建设项目中优先采用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中的产品。 6加强对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监督管理 各级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加强对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 1.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目录(第一批) 2.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实施通则 3.第一届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0年8月3日 附件1 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目录(第一批) 序号 产品大类 产品种类 1 一、围护结构及混凝土类(8种) 预制构件 2 钢结构房屋用钢构件 3 现代木结构用材 4 砌体材料 5 保温系统材料 6 预拌混凝土 7 预拌砂浆 8 混凝土外加剂 减水剂 9 二、门窗幕墙及装饰装修类(16种) 建筑门窗及配件 10 建筑幕墙 11 建筑节能玻璃 12 建筑遮阳产品 13 门窗幕墙用型材 14 钢质户门 15 金属复合装饰材料 16 建筑陶瓷 17 卫生洁具 18 无机装饰板材 19 石膏装饰材料 20 石材 21 镁质装饰材料 22 吊顶系统 23 集成墙面 24 纸面石膏板 25 三、防水密封及建筑涂料类(7种) 建筑密封胶 26 防水卷材 27 防水涂料 28 墙面涂料 29 反射隔热涂料 30 空气净化材料 31 树脂地坪材料 32 四、给排水及水处理设备类(9种) 水嘴 33 建筑用阀门 34 塑料管材管件 35…
大只500代理开户_多款老人鞋被检出致癌物,严重的超标302倍!
日前,广东省广州市消委会、佛山市消委会共同发布了一个老人鞋测试报告。报告显示,40款老人鞋中,有8款样品未能通过邻苯二甲酸酯项目测试,其中一款超标竟高达302倍。 邻苯二甲酸酯是什么? 其实,邻苯二甲酸酯是一种2B类致癌物,也是化工行业Z普遍使用的增塑剂之一,常被用于玩具、包装材料、地板、壁纸、指甲油等产品中。相关研究表明,邻苯二甲酸酯在极低的暴露浓度下,就能诱发人肝癌细胞的炎性反应,从而增加肝癌发生的风险性。 在此之前,山东省青岛市消费者保护协会曾在2019年公布了40批次老年鞋的抽检结果,其中34款鞋被检出有毒和致癌物质壬基酚聚氧乙烯醚。 这次比较试验中,邻苯二甲酸酯和挥发性有机物测试都是现有鞋类标准中没有要求的项目,在化学安全性能上,虽然老人鞋大多数能满足相关行业标准要求,但在标准规定以外的化学安全项目上,相当一部分样品仍存在一定健康风险。 “市场上的老人鞋明示的产品标准主要还是常规的皮鞋、休闲鞋、旅游鞋标准,这些产品标准所设置的指标并没有专门考虑中老年人的需要。”广州市消委会副主任张开仕表示,目前老人鞋专用的产品标准很少,这造成了老人鞋虽然产品销售火爆,但实际性能却参差不齐。他同时呼吁,行业应制定老人鞋相关产品标准。 图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