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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只500代理_【会议精神】市场监管总局 | 强化系统性监管打击虚假检验检测行为

      5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以“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为主题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并解读近期颁布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修正案)》(以下简称《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两部规章。         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司长董乐群介绍,体现加强监管、规范秩序的要求,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强化检验检测系统性监管。明确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负责,除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外,还须依法承担民事、刑事法律责任;明确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基本行为规范、从业要求和资质要求等;落实新型市场监管机制要求,明确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求,细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行使的职权和义务;明确检验检测活动不规范的一般情形及处罚要求。        “体现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要求,修订《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固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董乐群介绍,该办法明确资质认定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的要求,避免重复审批,解决资质认定事项范围不统一问题;明确实施告知承诺的程序和要求,规定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时,可以自主选择告知承诺程序;固化优化准入服务便利机构措施,明确将“优化准入程序”作为本次规章修改的重要目标;固化疫情防控长效化措施,明确因应对突发事件等需要,资质认定部门可以公布符合应急工作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录及相关信息,保障上述机构临时承担应急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一级巡视员薛国芹介绍说,打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行为是制定《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之一。《监督管理办法》充分吸收了检验检测监管执法中的实践经验,为持续严厉打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包括统一违法情形的判定尺度、明确实施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推动强化失信联合惩戒。优化市场准入服务便利机构是此次修订《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之一,包括4项具体措施,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全面实行告知承诺程序;明确提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推行网上审批,有条件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颁发资质认定电子证书;将资质认定许可整体由80个工作日压缩至52个工作日;对上一许可周期内无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采取书面审查方式予以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据介绍,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强化系统性监管,深入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以食品检验、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等高风险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行业整治,保持对突出问题、突出风险的高压监管态势。同时,把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创新作为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环节,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度,优化审批服务,不断增强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着力推动检验检测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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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只500开户1970_穗建检协字(2013)12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基坑监测、变形点监测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穗建检协字(2013)12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基坑监测、变形点监测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3-06-13 15:57:14  来源: http://www.gceta.org/hangyedongtai/2013-06-13/881.html           基坑监测点埋设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 监测类别 序号 项目类别       协会定价 备注 1 1.1 围护墙(边坡)顶部水平位移 300 元/点   1.2 周边建筑物水平位移 500 元/点 墙体上要布设棱镜 1.3 周边管线水平位移 500 元/点 有的管线点要直接布设在管道上,有的要布设在地面上。 2 2.1 支护桩深层水平位移 100 元/米.孔 安装费+材料费 2.2 土体深层水平位移 230 元/米.孔 钻孔费+材料费+安装费 3 3.1 围护墙(边坡)顶部竖向位移 200 元/点   3.2 周边地表竖向位移 200 元/点   3.3 坑底隆起(回弹) 1000 元/点   3.4 周边管线竖向位移 200 元/点   3.5 立柱竖向位移 300 元/点   3.6 周边建筑物竖向位移 200 元/点   4 4.1 地下水位 230 元/米.孔 钻孔费+材料费+安装费 5 5.1 锚杆内力 3000 元/点   5.2 土钉内力 3000 元/点   6 6.1 支撑内力 3000 元/点   6.2 围护墙内力 4000 元/点   6.3 立柱内力 4000 元/点   7 7.1 围护墙侧向土压力 300 元/米.点 钻孔费+材料费+安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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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只500代理_国务院发文《科学数据管理办法》

国务院发文《科学数据管理办法》 添加时间:2018-04-28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科学数据管理办法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18〕17号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成文日期   2018年03月17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02日 审核通过      2018年1月23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科学数据管理办法》。     会议强调,加强和规范科学数据管理,要适应大数据发展形势,积极推进科学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开放共享,加强重要数据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依法确定数据安全等级和开放条件,建立数据共享和对外交流的安全审查机制,为政府决策、公共安全、国防建设、科学研究提供有力支撑。 办法全文 科学数据管理办法 ******章 总  则 ******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学数据管理,保障科学数据安全,提高开放共享水平,更好支撑国家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学数据主要包括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等领域,通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开发等产生的数据,以及通过观测监测、考察调查、检验检测等方式取得并用于科学研究活动的原始数据及其衍生数据。 第三条 政府预算资金支持开展的科学数据采集生产、加工整理、开放共享和管理使用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科学数据相关活动,符合本办法规定情形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科学数据管理遵循分级管理、安全可控、充分利用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加强能力建设,促进开放共享。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科学数据采集生产、使用、管理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不得利用科学数据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二章 职  责 第六条 科学数据管理工作实行国家统筹、各部门与各地区分工负责的体制。 第七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全国科学数据的宏观管理与综合协调,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研究制定国家科学数据管理政策和标准规范; (二)协调推动科学数据规范管理、开放共享及评价考核工作; (三)统筹推进国家科学数据中心建设和发展; (四)负责国家科学数据网络管理平台建设和数据维护。 第八条 国务院相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以下统称主管部门)在科学数据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地区)科学数据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科学数据管理政策; (二)指导所属法人单位加强和规范科学数据管理;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或者授权有关单位做好科学数据定密工作; (四)统筹规划和建设本部门(本地区)科学数据中心,推动科学数据开放共享; (五)建立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地区)所属法人单位科学数据工作的评价考核。 第九条 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法人单位(以下统称法人单位)是科学数据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部门(地方)科学数据管理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科学数据相关管理制度; (二)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进行科学数据采集生产、加工整理和长期保存,确保数据质量; (三)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科学数据保密和安全管理工作; (四)建立科学数据管理系统,公布科学数据开放目录并及时更新,积极开展科学数据共享服务; (五)负责科学数据管理运行所需软硬件设施等条件、资金和人员保障。 第十条 科学数据中心是促进科学数据开放共享的重要载体,由主管部门委托有条件的法人单位建立,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相关领域科学数据的整合汇交工作; (二)负责科学数据的分级分类、加工整理和分析挖掘; (三)保障科学数据安全,依法依规推动科学数据开放共享; (四)加强国内外科学数据方面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 采集、汇交与保存 第十一条 法人单位及科学数据生产者要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开展科学数据采集生产和加工整理,形成便于使用的数据库或数据集。 法人单位应建立科学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用性。 第十二条 主管部门应建立科学数据汇交制度,在国家统一政务网络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基础上开展本部门(本地区)的科学数据汇交工作。 第十三条 政府预算资金资助的各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所形成的科学数据,应由项目牵头单位汇交到相关科学数据中心。接收数据的科学数据中心应出具汇交凭证。 各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门应建立先汇交科学数据、再验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机制;项目/课题验收后产生的科学数据也应进行汇交。 第十四条 主管部门和法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国内外学术论文数据汇交的管理制度。 利用政府预算资金资助形成的科学数据撰写并在国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时需对外提交相应科学数据的,论文作者应在论文发表前将科学数据上交至所在单位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 社会资金资助形成的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科学数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汇交。 鼓励社会资金资助形成的其他科学数据向相关科学数据中心汇交。 第十六条 法人单位应建立科学数据保存制度,配备数据存储、管理、服务和安全等必要设施,保障科学数据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 法人单位应加强科学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在岗位设置、绩效收入、职称评定等方面建立激励机制。 第十八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加强统筹布局,在条件好、资源优势明显的科学数据中心基础上,优化整合形成国家科学数据中心。 第四章 共享与利用 第十九条 政府预算资金资助形成的科学数据应当按照开放为常态、不开放为例外的原则,由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科学数据资源目录,有关目录和数据应及时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面向社会和相关部门开放共享,畅通科学数据军民共享渠道。国家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条 法人单位要对科学数据进行分级分类,明确科学数据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开放条件、开放对象和审核程序等,按要求公布科学数据开放目录,通过在线下载、离线共享或定制服务等方式向社会开放共享。 第二十一条 法人单位应根据需求,对科学数据进行分析挖掘,形成有价值的科学数据产品,开展增值服务。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开展市场化增值服务。 第二十二条 主管部门和法人单位应积极推动科学数据出版和传播工作,支持科研人员整理发表产权清晰、准确完整、共享价值高的科学数据。 第二十三条 科学数据使用者应遵守知识产权相关规定,在论文发表、专利申请、专著出版等工作中注明所使用和参考引用的科学数据。 第二十四条 对于政府决策、公共安全、国防建设、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公益性科学研究等需要使用科学数据的,法人单位应当无偿提供;确需收费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和非营利原则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 对于因经营性活动需要使用科学数据的,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有偿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第五章 保密与安全 第二十五条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科学数据,不得对外开放共享;确需对外开放的,要对利用目的、用户资质、保密条件等进行审查,并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第二十六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科学数据的采集生产、加工整理、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执行。主管部门和法人单位应建立健全涉及国家秘密的科学数据管理与使用制度,对制作、审核、登记、拷贝、传输、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涉及国家秘密的科学数据的,法人单位应明确提出利用数据的类别、范围及用途,按照保密管理规定程序报主管部门批准。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法人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与用户签订保密协议。 第二十七条 主管部门和法人单位应加强科学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定科学数据安全保护措施;加强数据下载的认证、授权等防护管理,防止数据被恶意使用。 对于需对外公布的科学数据开放目录或需对外提供的科学数据,主管部门和法人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安全保密审查制度。 第二十八条 法人单位和科学数据中心应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建立网络安全保障体系,采用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完善数据管控、属性管理、身份识别、行为追溯、黑名单等管理措施,健全防篡改、防泄露、防攻击、防病毒等安全防护体系。 第二十九条 科学数据中心应建立应急管理和容灾备份机制,按照要求建立应急管理系统,对重要的科学数据进行异地备份。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主管部门和法人单位应建立完善科学数据管理和开放共享工作评价考核制度。 第三十一条 对于伪造数据、侵犯知识产权、不按规定汇交数据等行为,主管部门可视情节轻重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或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涉及国防领域的科学数据管理制度,由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国政府网网站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4/02/content_5279272.htm 上一篇:张茅在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考察时强调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篇:食药总局发布新一批已备案特殊食品检验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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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详细!实验室原始记录知识 添加时间:2018-12-28 实验原始记录的9点要求 1重视原始记录中的签名 原始记录一般有检测人员、校核人员签名。签名意味着签名人已对该原始记录进行了必要的校对或审核,是对原始记录进行的***后把关,以便及早发现检测人员检测的失误。对原始记录中的任何疑点,都应在输入检验报告之前给予解决,必要时进行复测,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2选择适合的检测方法 CNAS要求实验室应使用适合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所有检测。 实验室面对的是产品,不同的产品执行的标准不同,使用的检测方法也不同。对于执行标准明确的产品,直接选取标准中的检测方法即可。 实际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大量的非标产品,尤其是委托检验时,需要与客户沟通,采用满足客户需求并适用于所进行的检测的方法。 当客户未指定所用方法时,实验室应从国际、区域或国家、行业标准中发布的,或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刊公布的,或由设备制造商指定的方法中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实验室制定的或采用的检测方法如能满足预期用途并经过确认也可使用。对于这样的沟通一定要有记录备查,客户的要求与送检样品的任何差异,应在检测开始之前得到解决,并且应得到实验室和客户双方的接受。如果客户的要求,实验室的能力和资源无法满足,则应对客户说明。 3规范记录样品信息 接收样品后,不要急于检测,要先检查样品状态是否存在影响正常检测的缺陷。对于一些封装的样品,无法直接观察到缺陷的,打开封装发现有缺陷时,也应立即终止检验,对样品进行妥善处理并及时与客户沟通。即便无缺陷,也应在原始记录中对样品状态进行适当描述。 4对标准的理解要准确 标准是检测工作的依据,选择正确的、现行有效的标准进行检测,是不言而喻的。对标准的理解要准确,就不是简单的事了。实验室是依据标准进行检测的,理解标准一定要准确。 5有足够的信息量 CNAS要求观察结果、数据和计算应在产生的当时予以记录,并要求每项检测的记录应包含充分的信息,以便在可能时识别不确定度的影响因素,并确保该检测在尽可能接近原条件的情况下能够重复。 检测人员每个实测原始数据都写上,不得只写诸如平均值等***终结果。文字要填写具体内容,不得只写符合/不符合或合格/不合格。对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确系需要修改的,应先用横线将错误横向划去(被划改的内容仍应清晰可见),再把正确值填写在其旁边。对记录的所有改动都应在划改处有修改人的签名或印章。 6正确进行数据处理 一般情况下,产品标准对检测数据应保留的小数位数或有效数字都有明确的规定,在检测时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读取数据,在原始记录中也应按标准要求进行记录。 检测后需要进行计算的数据,若产品标准有相关规定,应按照产品标准要求进行计算;若产品标准中无相关规定,则应按照GB8170《数值修约规则》的要求进行计算。 结果判定是用检验所得的测定值或其计算值与标准规定的极限值进行比较。对检验结果的判定,若产品标准有相关规定,应按照产品标准要求进行判定;若标准中无明确规定的,可按照GB1250《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进行判定。 7不要忽视计量证书 一般标准对检测设备都有具体精度要求,选择检测设备一定要满足标准要求,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在原始记录中不但应注明所使用仪器设备的名称,还应填写仪器设备的******性编号,以免相同设备发生混淆。 CNAS要求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校准或核查,还要求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核查和/或校准。期间核查是在两次校准或检定之间的时间内,使用适当的校核方法,以相适应的核查标准进行检查,以确保在用设备在使用期间一直维持良好状态,并获得******测量能力,证明检测结果的置信度,增强实验室对在用检测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的自信心。 8对分包方数据的控制 分包是指实验室在某些情况下,委托其他的实验室为其提供检测数据的业务活动。实验室应就分包方的工作对客户负责,由客户或法定管理机构指定的分包方除外。对由分包方完成的检测,应在原始记录中予以说明,并将分包方提供的数据与原始记录一同存档,并在出具检验报告中证明。 9检测人员应具有资格 CNAS CL01:2018要求:实验室管理者应确保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测、评价结果、签署检测报告的人员的能力。对从事特定工作的人员,应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行资格确认。 实验室首先应根据自身从事检测工作的性质,制定不同人员的能力需求,然后按照能力需求对每个从事检测的人员从接受教育程度、经过的培训、实际工作经历和可证明其技能方面进行资格确认,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其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只有具有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从事资格证书范围内的检验工作,包括原始记录的编制。 02实验原始记录审核要点 你是否有这样的疑惑:项目都是真实做的为什么审核人员说存在真实性问题? 答案是:你的原始记录的不够规范。例如记录中对某一实验结果未处理或未说明就进行下一相关实验,这属于逻辑问题(实际上实验人员是看完结果后才进行的下一实验,只是记录中未说明)。 为什么要审核原始记录呢? 原因是:原始记录是申请人或其委托人进行了相应的研制工作的证据性文件,也是药品研究机构撰写药品申报资料的依据。只有客观、准确、及时的记录整个药品研制的过程,真实地反映试验过程和结果,研究轨迹清楚、可追溯,研究过程可重复,才能证明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原始记录具有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审核原始资料时从原始记录着手,要求是记录中记载的都能找到出处和去处。尤其是合成部门、制剂部门、分析部门相互配合的记录,一定是有先后顺序的,如合成部门制备的原料药需要分析检验结果出来且合格后,才能送制剂部门。很多问题都是出在不同部门间送检样以及粘贴实验结果的时间上。 原始记录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验名称、实验目的、实验日期、实验环境、实验依据、实验方案、实验材料、实验方法、实验过程、实验结果、实验人员签字、复核人员签字等。 下面说一说原始记录核查的要点和常见问题。 1项目名称 一般为了保密用项目代号。 举例说明:研究过程中代码随意变更,不同研究组、委托研究等使用的代码不一致。对于研究课题较多的研究单位,使用代号的应该有代号的管理制度及相应的文字记录,既能起到保密作用,也可以避免出现差错且可溯源。 2实验名称和目的 简写名称和目的。 核查其与实验内容是否一致。 3实验日期和实验环境 按年月日顺序记录实验日期,记录实验环境。 核查实验日期和环境与实验室温湿度记录是否一致(尤其是对环境要求高的实验)。 举例说明:因环境温度或者湿度不合格导致实验失败,如易吸水易潮解的试剂或样品应该放在指定的环境中保存或使用。 4实验依据 参考标准或者本品的质量标准草案,如中国药典2015年版某品种的含量测定方法。写清楚依据来源,首次出现******粘贴文献资料。 举例说明:只写了药典出处,未标明品种。 5实验方案 实验前要有方案,一般要求方案需由领导审核才能执行,方案应该包括文献调研分析及参考文献、前期试验总结、拟解决的问题、初步的实验方法和步骤等,粘贴即可。 举例说明:无实验方案,直接进行实验,导致出错率偏高。 6实验材料 实验材料包括仪器、试剂、对照品信息、样品信息、重要耗材(色谱柱)等,核查实验材料的资质,核对仪器使用记录、试剂批号、物料信息是否一致,重点是物料的来源、批号、含量/纯度、到货时间、效期等。 举例说明:实验材料书写信息不全、仪器校验期过期未进行校验、物料资质不齐、物料的领用量和使用量有较大出路等。 7实验方法 实验方法包括制备方法、色谱条件等实验参数,也可与实验方案合并。 核查该方法与实验依据中的方法是否一致。 举例说明:无实验方法或方法改变未标明。 8实验过程 实验过程包括流动相的配制,稀释剂的配制,供试品的配制,实验现象的记录、测定法、存储路径、实验数据的记录等。 核查仪器使用记录,实验过程的逻辑顺序是否合理。 举例说明:天平的使用记录,要求用几次写几次;贮备液多次使用未标明储存条件;实验过程中样品放置条件和发生的现象未记录,如氧化破坏样品室温避光放置24h,溶液由无色变黄色;未记录实验数据,如水分滴定未记录消耗卡尔费休的体积;用实验方法代替实验过程,未写明具体实验步骤等。 9实验结果 处理数据或图谱,保存电子版图谱和纸质版图谱,以数据或图谱为依据计算出实验数据(需要列出计算公式,并举例说明),粘贴数据并骑缝签名,根据实验结果给出结论或者结果分析,通过计算公式核查图谱和数据的一致性。 举例说明:无计算公式或者计算公式与数据表中的计算不一致,数据表粘贴不牢固,数据表未骑缝签名,没有明确的实验结论,热敏纸打印的实验数据直接粘贴等。 10实验人员、复核人员签字 参与实验的所有人签字,***后复核人复核记录无误后签字。 举例说明:实验人员没有及时签名。要加强复核工作,关注人员离职时原始记录和研究工作的交接。 11其他问题 修改问题,修改应符合要求,在错误处划一斜线,保证能看出原始内容,修改人签字,注明时间和原因。 记录中不得有缺页、多页、不能有空白隔页。 记录中整体是以时间顺序为基础的,不得有后页时间早于前页。 不得使用散页等无法控制的记录纸书写原始记录。 药品注册研制现场核查是在药品研制工作结束后进行的,属于事后核查,对原始记录进行核查,即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原始记录,证明其进行了相应的研制工作。 原始记录必须做到真正原始,一要能反映试验现场状态的全部信息,二要能够再现,具备重现性。这就要求在研究过程中,应该在进行实验(实验、观察、调查或资料分析)的同时,******时间将实验依据、所有使用的仪器设备、物料及其量、实验操作步骤、观察到的试验现象、测定的数据、结果记录在试验记录本上;对于可以保存电子图谱和电子数据的试验,要及时保存在数据工作站;对于一些热敏纸打印的实验数据及时复印保存;电子化原始记录应该保证是******手记录,对于修改等应该有相应的记录和控制。 上一篇:2019年实验室技术、质量负责人工作计划来了! 下一篇:必读|原料药的杂质谱分析技术要点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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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实验室技术、质量负责人工作计划来了! 添加时间:2018-12-28 2019年技术负责人工作计划要点 1、年度内部审核计划 包括内部审核年度计划和内部审核实施计划,年度计划只需要计划开展内部审核的大概时间、参加的人员、评审覆盖全部质量活动即可。 内部审核实施计划是开展内部审核之前对本次审核所做的日程和分工的详细计划,明确内审的时间、地点、人员、审核内容、首次会议、末次会议、现场检测活动等。 2、年度管理评审计划 包括管理评审年度计划和管理评审实施计划,管理评审年度计划只需要计划开展管理评审的大概时间、参加的人员即可。管理评审实施计划是开展管理评审之前对本次评审所做的详细计划,明确管理评审的时间、地点、人员、输入内容、输出内容等。   3、年度计量检定校准计划 对检测结果有影响有仪器设备及辅助设备必须制定检定/校准计划。参考标准、玻璃液体量器、标准物质、标准溶液等也要制定检定/校准计划。除仪器编号、名称外,检定/校准计划中要明确检验要求,如检定/校准项目、关键值等。 4、年度期间核查计划 经常携带到现场检验、运行过程中有可疑现象、使用频率高或不常用等仪器设备需要编制期间核查计划。编制期间核查计划时,应同时编制相应设备的核查方法或核查方案。 一般由技术负责列出仪器设备期间核查清单,含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 5、年度仪器设备维护计划 一般内容包括仪器编号、仪器名称、维护工作内容、维护周期、维护责任人等。针对每一台(套)设备制定维护计划。   6、年度人员培训计划 设置主要的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大致的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栏目,培训课程可参考嘉峪检测网2019年实验室人员培训课程计划。 7、检验质量年度监控计划 实验室内外的各类比对验证计划及其它监控计划。能力验证计划指何时、何地、由何人参加哪个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实验室内部比对计划是何时、何地、由何人进行何种比对,也可以自行选择某个本领域公认检验水平较高的实验室进行比对试验。 8、年度检测结果质量保证计划 一般有实验室内部比对、外部比对、能力验证三方面的内容。能力验证计划指何时、何地、由何人参加哪个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实验室内部比对计划是何时、何地、由何人进行人员比对、仪器比对、留样再测等。实验室外部比对一般选择有资质,诸如通过资质认定、或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进行比对,比对项目一般要求一个评审周期(三年)覆盖获授权的全部的检测能力。  2019年质量监控工作计划要点 实验室质量监控计划包含内部质量监控和外部质量监控两个部分。制定内部外部质量监控计划,包括质量监控的频次、方法等需要考虑相关的因素   实验室内外部一般质控手段有: 1)外部质量控制:实验室之间的比对、能力验证、测量审核。 2)内部质量控制: a)使用不同分析方法(技术)或同一型号的不同仪器对同一样品进行对比检测。 b)由两个以上人员对保留样品进行对比检测。 c)由同一操作人员对保留样品进行对比检测。 d)在日常分析检测过程中使用的标准溶液的配置。 e)用标液对仪器测试过程中进行质控。 实验室制定内部质量监控计划时需要从以下几个因素考虑: 1、检测或校准业务量; 2、检测或校准结果的用途; 3、检测或校准方法本身的稳定性与复杂性; 4、对技术人员经验的依赖程度; 5、参加外部比对(包含能力验证)的频次与结果; 6、人员的能力和经验、人员数量及变动情况; 7、新采用的方法或变更的方法。   外部质量监控计划实验室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中要求的参加的能力验证参加计划 2、实验室间比对计划 3、实验室制定外部质量监控计划要考虑内部质量监控计划的因素; 4、内部质量控制结果; 5、实验室间比对(包含能力验证)的可获得性,对没有能力验证的领域, 实验室应有其他措施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上一篇:干货|买不来的实验室经验! 下一篇:超详细!实验室原始记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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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只500平台怎么注册_【检测】你知道实验室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关系吗?

【检测】你知道实验室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关系吗? 添加时间:2018-10-30 一、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职责要求  准则中对质量主管和技术管理者的描述分别为:指定一名员工作为质量主管(不论如何称谓),不论其他职责,应赋予其在任何时候都能确保与质量有关的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遵循的责任和权力。 质量主管应有直接渠道接触决定实验室政策或资源的******管理者” ;“有技术管理者,******负责技术运作和提供确保实验室运作质量所需的资源” 。   因一般实验室都使用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称呼,以下用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代指质量主管和技术管理者。 质量负责人的管理职责也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实验室内部:体系运行维护、文件控制、不符合/纠正/预防的组织处理和实施、内部审核、内部监督; (2)实验室外部:外部审核前期准备接待、客户满意度调查、客户投诉处理、分包方质量审核。 技术负责人的职责主要为两个方面: (1)******负责实验室的技术活动运作,包括重大技术问题的决策、检验技术的开发与应用、设备操作指导书以及各种技术类文件的审批、技术人员技术能力的确认等; (2)确保实验室运行质量所需资源(物质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的供应和技术保证。 二、 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关系 1.相互独立 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是实验室管理的两个方面,岗位不同,工作内容与着重点自然也不同,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都有具体的职责和权限。 技术负责人侧重于技术活动的运作,与检测活动有关的人、机、料、法、环都要达到要求,例如人员的能力、设备的使用、样品和消耗品的控制管理、方法的选择、检测环境的控制等,通过有效的手段和决策,保证实验室检测结果和数据的准确。 而质量负责人则侧重于对体系运行的保证和维护,包括管理规定的健全,不符合情况的监控,关注客户的要求,执行客户满意度调查,以及管理体系内部的定期审核评价,接受外部审核,改进跟踪。 质量和技术两个方面,权责明确、岗位平等,工作相对独立,是实验室管理的统一方面,从不同的角度共 同推进和完善实验室的管理,保证实验室的检测质量。 2.相互配合 在具体的各项检测活动中,质量和技术就像一对孪生兄弟,形影不离,往往是既有技术的形貌,也有质量的影子。 比如“4.4 要求、合同或标书的评审”要素,合同评审的主体,合同评审的流程,合同评审的输入、输出,合同评审的记录等都需要从质量管理的角度提出要求,但是合同评审过程本身却是一个技术活动的过程,需要从技术的角度确定合同是否可行,是否可以进行检测,是否能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等; 再比如 “4.13记录”要素,记录的及时、记录的完整、记录的清晰、记录的编号、记录的更改、记录的归档等等都是质量要求,此要素也是管理要求的一部分,但是记录的准确则必须从技术的角度给予保证,必须符合数据的采集、数据的修约、极限数据的处理、临界数据的处理要求等; 同样,比如“5.8 样品的处置与管理” ,样品的处置的要求就同时包括质量和技术部分,不能影响检测数据的准确和结果的判断,同时也需要满足相关的流程要求和保密要求。 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相生相容,可以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赖,共同发展。很多问题表现是管理问题、质量问题,但要真正解决,则要靠技术手段;同样技术问题,也需要质量方法来固化,来推动。 3. 相互监督 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仅相互配合,还相互监督。 单从质量或技术的角度考虑问题,往往是不******的、容易走向极端的,这就需要双方相互监督,共同进步。不重视技术,结果是显然的,检测数据不准确,试验结果有误,造成无法弥补的问题。 同样,不重视质量,管理混乱,技术无法固化,同样的问题可能重复发生,浪费人力物力,也不利于实验室的发展。只有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结合起来,协调一致,实验室才能更好更快的持续发展。 三、关于质量与技术结合的思考 1. 质量与技术互相渗透 质量与技术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每一个都是整体的一部分。因此,如果质量负责人懂技术,技术负责人懂质量,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双方的配合与监督将更容易进行,双方的交流共容易达成共识,从而高质******地解决实验室这个整体存在的问题。技术负责人懂质量,就可以用质量管理的手段为技术服务。 那么,如何保证检测结果的一致性、准确性,如何控制影响检测的关键环节,如何使先进的技术固化,就更容易实现。 而质量负责人懂技术,则对关键质量控制点的选择,对内部检查审核点,对不符合的处理,对纠正措施的验证,都会更准确和有效,也更容易提高质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实验室管理中,需要培养具备质量知识的技术负责人和具有良好技术背景的质量负责人,复合型人才是******的选择。 2. 质量与技术互相分享 检测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既涉及质量又涉及技术,因此,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共同参与、协调一致就变得更为重要。双方侧重点不同,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更容易从不同的专业方向挖掘出深层次的原因和改进举措,更容易擦碰出智慧的火花,推进实验室的发展。 因此,质量与技术负责人之间需要经常沟通、乐学乐教,立场明确下取长补短,共同推进。 四、 结束语 对于实验室而言,数据和报告为***终输出的“产品” ;只有质量和技术共同发展,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才能制造出客户满意的“优质产品” ,才能使实验室持续改进、不断迈上新台阶。 上一篇:检测方法的验证及确认 下一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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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只500代理1970_检测方法的验证及确认

检测方法的验证及确认 添加时间:2018-10-30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条款中规定:“实验室应确认能否正确使用所选用的新方法。如果方法发生了变化,应重新进行确认。实验室应确保使用标准的******有效版本。”在条款中也有相应的规定。 实验室采用的检测方法包括样品的抽取、处理、运输、存储和制备等各个环节,确认时应当记录确认所获得的结果、使用确认的程序、确认对方法是否适合于预期的用途等,必要时还应包括不确定度和分析数据的统计学处理技术。 下面谈谈就方法发生了变更时或颁布新标准时,对方法如何进行确认: 1.在首次对外出具数据之前应确认(证实)标准方法已被正确的运用。 2.标准方法发生了变化应重新确认。 3.对标准方法定期清理或者查新,以确保******有效版本。 一、检测方法的选择及使用要求 实验室资质认定(或认可)现场考核时确定的检测项目的依据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所以说,当没有国际、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检验方法时,实验室应尽可能选择已经公布或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技文献或杂志上公布的方法,但应经实验室技术主管确认。如是在实验室计量认证或认可批准业务范围内,因客户的特殊要求而发生的情况,其检验结果和报告上应有明确的说明。 另外需要使用非标准方法时,这些方法应征得委托方同意,并形成有效文件,使出具的报告为委托方和用户所接受。这是指必须在实验室计量认证或认可批准业务范围内使用,所谓有效文件是指甲乙双方对使用非标准方法检测达成协议,一般来说应有双方签字盖章,也可以在检测委托(协议)书上注明,实验室在检测报告中也必需加以说明。  因此,在检测方法的选择上,优先使用国家标准,然后是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非标准方法仅限于委托方同意才使用。 对于实验室完成的每一项或每一系列检验的结果,均应按照检验方法中的规定,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在检验证书或报告中表述,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证书或报告中还应包括为说明检验结果所必需的各种信息采用方法所要求的全部信息。除上述明确的要求外,检测报告中必需有检测数据和结论。 所以说,检测方法选择的核心就是方法有效性,要特别注意的是:要使用******有效版本的方法。 二、检测方法的验证及确认 当自己的实验室将标准方法引入到自身的检测工作时,则应对引入的标准方法进行验证,并正确有效地运用。 方法的确认应广泛******,以满足预定用途或应用领域的需要。标准方法确认准则是:所用的设备、环境条件、人员技术等。以证明实验室能够正确使用该新标准实施检测过程。 标准方法的确认或是通过核查方式,并提供客观证据,以证实某一特定预期用途的特殊要求得到满足。用于确定某方法性能的技术宜是下列情况之一,或是其组合: a.使用参考标准或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校准; b.与其他方法所得的结果进行比较; c.实验室间比对; d.对影响结果的因素作系统评审; e.根据对方法的理论原理和实践经验的科学理解,对所得结果不确定度进行的评定。 实验室应按照制定的相关工作程序选择上述方法进行验证,确认将要使用的检测方法是否满足要求,在确认方法确实可行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于方法确认试验来说主要有:变更后的标准确认和新方法的确认。在确认时应该做方法的标准曲线、添加标准回收率试验、******检出限试验和精密度试验等,并考虑方法的特异性和耐用性,如果需要时还应进行不确定度评估。应用实验数据真实地证明方法的适用性、准确性和灵敏性。 1非标方法的确认 在《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条款中规定:实验室自行制订的非标方法,经确认后,可以作为资质认定项目,但仅限特定委托方的检测。非标准方法是指未经相应标准化组织批准的检测/校准方法。 只有在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时,实验室方可自制非标检测方法,应经过确认: a、从理论到实际对方法的理解; b、使用标准物质或参考标准进行校准; c、与不同方法所得的结果进行比较; d、实验室间的比对试验; e、结果不确定度评定。 必要时对方法确认过程得到的测量值是否满足顾客的技术要求进行评审,这些值可包括: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检出限、方法的选择性、线性、重复性限、复现性限、抵抗外来影响的稳健性和抵抗来自样品的基体干扰的交互灵敏度,可根据具体方法确定。 当缺乏信息时,一些指标如:准确度、检出限、选择性、线性、重复性、复现性、稳健度和交互灵敏度等的范围和不确定度,可以用简化方式给出。经过验证和确认后形成文件,方可依据该方法检测(限在特定委托方的检测),并应征得客户同意。 实验室应使用适当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所有检测工作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有关业务活动(包括样品的抽取、处置、传送和贮存、制备,测量不确定度的估算,检验数据的分析);这些方法和程序应与所要求的准确度有关检验的标准规范一致。 主要的目的要求是建立符合实际的检测流程图,通过流程图找出关键的要素。不同的检测对象应有不同的检测流程图。 2变更后的标准确认 标准如果一旦变更,就要对照新旧标准的变化情况,对方法涉及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环境条件的变化,以及技术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标准方法要求进行分析,将这些信息反馈给技术负责人,让技术负责人决策是否提供相关的资源来适应标准变更后的要求。当相关的资源配备后,实验室应通过做实验来验证能够正确运用变更后的标准方法。这个过程就是标准方法的确认。 标准变更的处置: ①. 对于只是标准的代号或年号变更,其检验方法、技术指标或参数没有变化的原已通过的认证项目,只需将标准名称和代号用文字说明统一汇总后,到许可部门办理标准变更手续,填写《计量认证检测标准变更备案审批表》,报实验室资质认定部门办理标准变更手续。 ②. 对于不仅是“标准”年号发生变化,检验方法、技术指标或技术参数也随之提高,实验室必须配备新的相应仪器设备才能满足标准要求,或人员须经过培训才能操作仪器设备。属于检测性质发生变化,实验室应申请扩项(扩标准)评审,接受实验室资质认定部门组织的评审,经评审组现场确认后,由发证机关发放新的项目附表。 如果涉及标准方法换版时,应重新对检测方法进行验证及确认,验证及确认包括以下内容: a、新旧标准的差异分析; b、执行新标准所需人员的评价,必要时进行培训,经考核确认后授权上岗; c、现有仪器设备适用性以及校准方法的评价,必要时补充相应仪器设备或重新校准; d、环境条件的评审,必要时增添设施; e、原始记录表格和报告格式的评审,必要时要进行修订。 对换版后的标准方法经上述各方面验证及确认后,条件均能满足要求,方可按照该标准方法实施投入检测使用。 3新方法的确认 来源:化学先生 上一篇:一致性评价中辅料问题的理解与分析 下一篇:【检测】你知道实验室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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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只500平台总代_【理化】理化分析实验日常检测经典问答汇总!

【理化】理化分析实验日常检测经典问答汇总! 添加时间:2019-01-24 1. E-201PH计复合电极的温度范围是多少? 答:5–60℃,但高于室温或低于室温测量时,必须进行温度校正,否则将试样冷却(加热)到室温再测。 2.PH计什么情况下需事先标定? 答:溶液温度与标定时温度有较大变化,干燥过久的电极,换过了的新电极,测量过浓的酸和碱,测量过较浓的有机溶剂。 3.PH计电极引入导线很脏,结果会怎样? 答:电极引入导线不清洁,使测量不稳定。 4.使用微量水测定仪测样时,应注意什么? 答:(1)看仪器是否稳定,是否出现:stable”;(2)看瓶残液是否超过刻线;(3)干燥剂是否过期;(4)称样过程中应将针孔用胶垫堵住,以防样品挥发。 5.电导率检测时不知道所测溶液的电导率多大范围,如何处理? 答:应先把量程选择开关,扳到******位置测,然后逐渐降档,以防止表针打弯。 6.铂黑电极和铂亮电极使用有什么区别? 答:如果被测溶液的电导率低于10us/cm,使用铂亮电极DJS-1;在10us/cm以上则使用铂黑电极DJS-10。 7.当被测溶液电导率大于10us/cm,DJS-1型铂亮电极测不出来怎么办? 答:应选用DJS-10型的铂黑电极,将电极常数补偿器调节到所配套的电极常数的1/10的位置上,然后将所测的电导率再乘以10,即为测的值。 8.如果粘度管的毛细部分在测试时有断流现象如何处理? 答:用浓硫酸处理粘度管内部,再用甲醇冲洗。 10.分光光度计校正零点所用试剂的根据是什么? 答:依据所溶解或稀释试样的溶剂是什么而选择的,******试剂的吸光值。 11.影响溶液的吸光值有哪些因素? 答:1)样品是否过滤;(2)仪器零点有没有校正;(3)比色皿脏;(4)所选用波长不对。 12.分析胶乳的浊度值所用仪器是什么名称?波长多大?比色皿多大? 答:用分光光度计,波长700nm,比色皿1cm。 13.苯乙烯中聚合测定的原理是什么? 答:苯乙烯单体中存在的苯乙烯聚合物不溶于甲醇,所以在苯乙烯试样中加入干燥的甲醇,通过测定其浊度即可确定聚合物的含量。 14.苯乙烯产品中加阻聚剂的目的是什么? 答:减少苯乙烯单体的聚合损失,防止设备堵塞和运输途中产品聚合。 15.当测定苯乙烯产品中聚合物含量超过15mg/kg(ppm)时,应怎样进行稀释? 答:从已配制好的样品中用移液管吸取20mL的样品,放入50mL容量瓶中,用正已烷稀释至刻度,进行测定,如聚合物含量还高再继续烯释。 16.叙述苯乙烯中阻聚剂(对-特丁基邻苯二酚)含量的测定原理? 答:用氢氧化钠水溶液萃取苯乙烯,分离出含有TBC(已转化为有色醌式结构)的水层,然后进行比色测定。 17.灰分检测值偏高的原因有哪些?处理措施是什么? 答:(1)马福炉温度没有达到设定值,放入样品前温度没有达到设定值就将样品放入马福炉。 (2)灼烧时间不够(应按规定时间)。 (3)所采试样不均(置换几次后再采) 。 (4)取出试样的放置时间过长(冷却室温马上就称)。 上一篇:分享丨几种菌种的保存及复苏方法! 下一篇:中试放大中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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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只500代理1970_原始记录的这些问题,每个实验人员都要懂

原始记录的这些问题,每个实验人员都要懂 添加时间:2019-04-11 总结实验室原始记录 01 不良记录习惯 1.将实验数据记录于纸片    实验操作时,由于未携带实验记录本,有时将某些实验现象随手记录于身边的纸片或其他纸质材料的空白处,本想以后再将其转抄至实验记录本,但由于随手记录的内容一般欠详细,待需要正式记录时遗忘了其细节甚至关键内容,或小纸片根本就遗失了。  为避免上述现象发生,须养成随身携带实验记录本的习惯,或将实验操作流程打印并贴于操作台,打印时旁边留一定空间用于填写某些随想或改变的条件,待实验结束时再将其贴到实验记录本上。  2.实验记录不及时     有人习惯用脑子记忆当天(甚至几天)的实验过程,待空余时再将其记录于实验记录本,殊不知好记性远不如一只烂笔头,某些事情是瞬间记忆,转身即忘,或仅记住一部分,遗忘或记错的后果可能使某些重要实验现象被遗漏,有时恰巧是成功与失败的关键数据,导致与成功失之交臂。尤其对于某些实验操作过程中临时改动的条件,若未及时记录,即使此次实验成功,日后也难以重复,因为某些细微变化根本不可能回忆起来。 例:某学者喜用脑记忆,且习惯于临时改变实验条件,某次对一个长时间未能成功的实验进行改动,居然获得成功,为完善该实验的对照条件,须重复相同实验,但由于未及时记录改变的条件,事后花费半年时间才重复出相同结果,代价之大可想而知。 3.实验数据整理不及时    实验数据的及时整理极为重要,否则难以从中发现实验的某些规律,也难以对后续实验的实施和调整提供正确指导。实验者常期望在有限时间内尽可能多做一些实验,往往将实验数据简单整理,甚至不整理,即匆匆进入下一轮实验操作,结果可能导致某些实验错误持续性存在,或重复某些无意义、无价值的实验,或使应该深入的线索不能及时被发现,或导致长时间都在实验失败的痛苦中挣扎。所以在实验中,有时快即是慢,慢也可能即是快。养成实验后及时整理和分析实验数据的习惯,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4.不记载实验的年份和时间     请将年份记载于实验记录上,因为转眼就是一年。有人总认为,一年的时间足够长,实验记录上除首页外,仅记录月日,尤其对可能需长期存放的试管也仅记录月、日,殊不知当回顾性分析某些实验结果时,非常依赖准确的时间。另外,很多人不习惯记录实验的具体时间(尤其身边无可提供准确时间的钟表),从而可能造成实验的实际发生时间与记录不符,有时直接影响对实验结果的分析。因此,应养成看表并记录时间的习惯。甚至记错时间,如******次免疫时间和加强免疫. 5.仅保留阳性结果    实验结果指经实验操作所获结果,其本质上无阳性和阴性之分,因为结果是客观的,阳性和阴性均为研究者在一定假设基础上所界定。因此,应保留实验所获的全部数据或现象。有人错误地认为“阳性”结果才有保留价值,并随意地将当时认为“阴性”的结果舍弃,待后续实验突然发现被舍弃的结果有意义时,已难以弥补。  总之,请勿纵容自己养成某些坏习惯,某些付出的代价是金钱和时间都难以挽回的。良好的科研素养对于研究者极为重要,应及时纠正不良习惯,重视实验记录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6.仅记录符合主观想象的内容    实验记录指记录实验过程中所有实际发生的事件和现象。整个过程中的任何变化、所获得的任何正常或不正常的观察结果等均须如实记录。即便在出现很多错误的情况下,记录下实际发生的事情才能使日后解释实验成为可能。有人仅记录自认为成功的试验,而舍弃失败的试验。殊知失败乃成功之母,若不记录失败试验的全过程,难以分析失败的原因,也不可能缩短通往成功之路。 02 原始记录的原则 1、使用装订完整的实验记录本和受控的纸张、表格,不得将数据记录于私人笔记本、散页纸张或非受控的纸张、表格。 2、原始数据记录应及时而准确,所有的原始数据都应及时而清晰地记录下来。数据记录用笔通常为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不允许使用铅笔等字迹可被抹擦掉的笔、或随着时间的推移字迹会褪色的墨水笔或圆珠笔等。不得移动粘贴于笔记本上的数据。 3、签名和日期  记录有检验数据或相关信息的所有页次都必须有当事人的签名和记录日期。如果同一页上的数据由多人记录,每位记录者均须署名并标明日期。所有的原始数据均须经第二者复核并签名认可。 4、数字记录  所有的记录数字应明晰并且附有相应的计量单位。在相应的检验规程中要阐明数字的处理方法,如科学记数法、关键数字的处理以及菌落计数的报告方法等。 5、多处引用的数据资料  在试验室,同一标准曲线往往会用于多个实验项目。务必清晰地注明数据的具体来源和确切存放位置,复印的数据资料要得到当事人的签名确认。 6、供试品制备 记录样品名称、批号以及在其容器外标明的其他相关信息均应作为原始数据记录下来。所有的样品重量都应作为原始数据记录下来。实验室要制订用于定性测试的样品的重量允许波动范围,一般情况下,用于定性的样品重量不超过其规定重量的±5%是可接受的。用于定量分析的样品必须用分析天平称量,并将完整的实际称量值记录下来。原始记录中应清晰地记下供试品的稀释度,包括溶剂体积和溶液的移取体积。 7、标准品制备记录  在原始记录中应注明标准品的名称、来源、批号、有效期、纯度和储存条件、前处理条件。如配制好的标准液被储备,应记下相应的储存条件和有效期。 8、特殊试验用菌种所有用于微生物试验的菌株都应清楚地标明菌种名称、代号(如CMCC  ATCC等)批号、有效期和传代次数。用子接种的菌悬液必须标明制备日期和有效期。具有可追溯性。定期将库存菌种与菌种保藏记录(菌种台账)进行核对。 9、试剂和缓冲液清楚地记录试剂、缓冲溶液的配制信息,包括试剂/缓冲溶液的配制批号、各组分的化学名称、供应商、批号、纯度、效期和用量,以及试剂和缓冲液******参数、包装方式、储藏条件和有效期等。 10、日期和时间  原始数据资料均按年历顺序记录时间和日期。日期务必与所做的工作相一致。要清楚地解释同一记录上的多个日期。任何可编程的数据采集系统应能准确反映实际日期和时间。实验室分析人员不能添加或更改一份已经签有名字和日期的记录,除非在添加便改处重新签名和签日期,并且对相应的添加或更正给予明确解释。 11、温度 实验室要规定统一的温度计录单位,如所有的培养温度均以摄氏度为单位。根据相应温度控制设备的管理要求按时记录温度。此外,还要定期对温度记录进行审核和趋势分析等。 12、删除和添加 处理删除和添加可能始终是***难遵从的要求的项目之一。在实验室,每个含有删除或添加的记录看上去总好像未经过正确处理或解释。原始数据中的错误须用单线划除,更正人要在更正记录处签上名字和日期并解释原因。任何影响到实验结果的变更记录都应当由另一人复核,复核人员******是主管或组长。  03 原始数据的处理和保存    不得销毁或丢弃原始数据,否则,必须重复试验。因此,实验室务必有相关规程以保证原始数据得到妥善保存面不会被丢弃。实验人员必须保存所有的原始数据,即使是被认为无效的数据也应保存。但须将无效数据用记号删去并简要说明原因。   如果原始数据是通过电脑、设备打印出来的,尤其是打印在热敏纸上时,要保存其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的保存地点。不要在热敏打印纸上书写或枯贴胶带,因为这样会加速打印文字的退色淡化过程 上一篇:检测实验室对测量不确定度的9大要求 下一篇:分享丨几种菌种的保存及复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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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只500代理1970_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添加时间:2019-05-22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这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决胜******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现就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食品安******临的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战略布局中统筹谋划部署,在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产业规划、监督管理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食品产业快速发展,安全标准体系逐步健全,检验检测能力不断提高,全过程监管体系基本建立,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控制,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保障,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   但是,我国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微生物和重金属污染、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制假售假等问题时有发生,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影响逐渐显现;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法制不够健全,一些生产经营者唯利是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新业态、新资源潜在风险增多,国际贸易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加深;食品安全标准与***严谨标准要求尚有一定差距,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等基础工作薄弱,基层监管力量和技术手段跟不上;一些地方对食品安全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与发展的矛盾仍然突出。这些问题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为******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明显短板。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必须深化改革创新,用***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四个***严”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坚守安全底线,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安全。   ——坚持问题导向。以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为目标,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坚持预防为主。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供应链管理,提高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限度******不安全风险。   ——坚持依法监管。强化法治理念,健全法规制度、标准体系,重典治乱,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行为,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推进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共治共享。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政府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形成各方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合力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控制,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与******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相适应。   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食品安全标准水平进入******前列,产地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经济利益驱动型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明显减少。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运行有效,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好转,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三、建立***严谨的标准   (四)加快制修订标准   立足国情、对接国际,加快制修订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污染物、致病性微生物等食品安全通用标准,到2020年农药兽药残留限量指标达到1万项,基本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接轨。加快制修订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食品安全基础标准、产品标准、配套检验方法标准。完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标准制定。及时修订完善食品标签等标准。   (五)创新标准工作机制   借鉴和转化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简化优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流程,加快制修订进度。完善食品中有害物质的临时限量值制定机制。建立企业标准公开承诺制度,完善配套管理制度,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各方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积极参与国际新兴危害因素的评估分析与管理决策。   (六)强化标准实施   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应用食品安全标准,维护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对食品安全标准的使用进行跟踪评价,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的基础作用。 四、实施***严格的监管   (七)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   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土壤风险排查和整治。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八)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   严格执行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将高毒农药禁用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食用农产品。落实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指导农户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有关规定,防范农药兽药残留超标。   (九)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   做好粮食收购企业资格审核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厂(库)和库存质量检验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加强烘干、存储和检验监测能力建设,为农户提供粮食烘干存储服务,防止发霉变质受损。健全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推进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合理化利用,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   (十)严把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   实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加强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管。将体系检查从婴幼儿配方乳粉逐步扩大到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着力解决生产过程不合规、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十一)严把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关   建立覆盖基地贮藏、物流配送、市场批发、销售终端全链条的冷链配送系统,严格执行全过程温控标准和规范,落实食品运输在途监管责任,鼓励使用温控标签,防止食物脱冷变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保质期标识等规定,严查临期、过期食品翻新销售。严格执行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制度。加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   (十二)严把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   ******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人员管理等规定。集体用餐单位要建立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保证购进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保证一次性餐具制品质量安全,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必须有实体店经营资格。 五、实行***严厉的处罚   (十三)完善法律法规   研究修订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制度,修订完善刑法中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刑罚规定,加快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研究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推动农产品追溯入法。加快完善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推动危害食品安全的制假售假行为“直接入刑”。推动建立食品安全司法鉴定制度,明确证据衔接规则、涉案食品检验认定与处置协作配合机制、检验认定时限和费用等有关规定。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依法严肃追究故意违法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十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对再犯从严从重进行处罚。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依法从重判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机关发现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行刑衔接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抄送检察机关;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监察机关。积极完善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做好与民事和行政诉讼的衔接与配合,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十五)加强基层综合执法   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执法力量向一线岗位倾斜,完善工作流程,提高执法效率。农业综合执法要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加强执法力量和装备配备,确保执法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落实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十六)强化信用联合惩戒   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认定机制,加大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力度。 六、坚持***严肃的问责   (十七)明确监管事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要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压实各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行业管理责任。对产品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对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原则上由省级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市县两级监管部门配合,也可实行委托监管、指定监管、派驻监管等制度,确保监管到位。市县两级原则上承担辖区内直接面向市场主体、直接面向消费者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和执法事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上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十八)加强评议考核   完善对地方党委和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约谈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   (十九)严格责任追究   依照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不力、履行职责不力、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与、包庇、放纵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弄虚作假、干扰责任调查,帮助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七、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二十)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责任人,要结合实际设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确保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风险高的大型食品企业要率先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质量管理,规范生产行为,确保产品功能声称真实。   (二十一)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对生产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报告属地监管部门。要主动监测其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存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90%以上。   (二十二)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食品生产企业对其产品追溯负责,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记录真实完整,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国家建立统一的食用农产品追溯平台,建立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追溯标准和规范,完善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加强全程追溯的示范推广,逐步实现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与政府部门监管平台、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接受政府监督,互通互享信息。   (二十三)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损害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推进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要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的他律作用和风险分担机制。 八、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四)改革许可认证制度   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优化许可程序,实现全程电子化。推进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双轨运行,探索对食品添加剂经营实行备案管理。制定完善食品新业态、新模式监管制度。利用现有相关信息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可查询。   (二十五)实施质量兴农计划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优质安全、绿色发展为目标,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培育新型农业生产服务主体,推广面向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特别是小农户的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化服务,逐步减少自行使用农药兽药的农户。   (二十六)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鼓励企业获得认证认可,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引导食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建立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加强与电商平台深度融合,打造有影响力的百年品牌。大力发展专业化、规模化冷链物流企业,保障生鲜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   (二十七)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将食品安全纳入国家科技计划,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创新,引导食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建设一批国际一流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加快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重点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依托*********专业技术机构,开展基础科学和前沿科学研究,提高食品安全风险发现和防范能力。 九、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二十八)加强协调配合   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跨地区协作配合,发现问题迅速处置,并及时通报上游查明原因、下游控制危害。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建立专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二十九)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   强化培训和考核,依托现有资源加强职业化检查队伍建设,提高检查人员专业技能,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完善专业院校课程设置,加强食品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专业装备建设力度。   (三十)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推进*********、省级食品安全专业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提升食品安全标准、监测、评估、监管、应急等工作水平。根据标准分类加快建设7个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重点实验室。健全以*********检验机构为龙头,省级检验机构为骨干,市县两级检验机构为基础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打造国际一流的国家检验检测平台,落实各级食品和农产品检验机构能力和装备配备标准。严格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跟踪评价和能力验证,发展社会检验力量。   (三十一)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   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实施智慧监管,逐步实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网上排查汇聚和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提升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   (三十二)完善问题导向的抽检监测机制   国家、省、市、县抽检事权四级统筹、各有侧重、不重不漏,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力争抽检样品覆盖到所有农产品和食品企业、品种、项目,到2020年达到4批次/千人。逐步将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与评价性抽检分离,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完善抽检监测信息通报机制,依法及时公开抽检信息,加强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控制产品风险。   (三十三)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修订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完善食品安全事件预警监测、组织指挥、应急保障、信息报告制度和工作体系,提升应急响应、现场处置、医疗救治能力。加强舆情监测,建立重大与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 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三十四)加强风险交流   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开展风险解读,鼓励研究机构、高校、协会、媒体等参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科学解疑释惑。鼓励企业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方式直接回应消费者咨询。建立谣言抓取、识别、分析、处置智能化平台,依法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三十五)强化普法和科普宣传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各类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在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有条件的主流媒体可开办食品安全栏目,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改变不洁饮食习俗,避免误采误食,防止发生食源性疾病。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提倡“减盐、减油、减糖”。   (三十六)鼓励社会监督   依法公开行政监管和处罚的标准、依据、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行规行约和奖惩机制,强化行业自律。鼓励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   (三十七)完善投诉举报机制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十一、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用5年左右时间,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力争取得明显成效。   (三十八)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   系统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总膳食研究、毒理学研究等基础性工作,完善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中有害物质、环境污染物、食品相关产品等风险监测,系统开展食品中主要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建立更加适用于我国居民的健康指导值。按照***严谨要求和现阶段实际,制定实施计划,加快推进内外销食品标准互补和协调,促进国民健康公平。   (三十九)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5年内分期分批淘汰现存的10种高毒农药。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药治理行动,遏制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和重金属污染区耕地风险管控与修复,重度污染区域要加快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   (四十)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   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自查报告率要达到100%。完善企业批批全检的检验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常态化机制。禁止使用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规范标识标注。支持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建设自有自控奶源基地,严格奶牛养殖饲料、兽药管理。促进奶源基地实行专业化、规模化、智能化生产,提高原料奶质量。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培育优质品牌。力争3年内显著提升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品质、竞争力和美誉度。   (四十一)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保证校园食品安全,防范发生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推行“明厨亮灶”,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鼓励家长参与监督。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   (四十二)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用2——3年时间,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十三)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推广“明厨亮灶”、餐饮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大力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开展餐饮门店“厕所革命”,改善就餐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