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机构作为质检战线的排头兵,其检验结果是人们衡量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检验结果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的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有些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已被国际经济组织认可,在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加强对检测机构自身的风险防范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检测过程的风险是检验全过程风险中的主要风险之一,检测过程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超能力范围检验 按照《计量法》规定,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实验室必须经过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和/或CNAS认可,而资质认定和/或CNAS认可是限定实验室能力范围的,实验室只能在能力范围限定的产品(参数)范围内出具带相应标识的检验报告,检验使用的标准不在能力范围者,我们称之为超范围检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执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以及其他规定中也都明确规定实验室不得超能力范围开展检测工作,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个别检验机构超能力范围检测情况时有发生。超范围检验主要有三种形式: 1.故意超能力范围检验 实验室或实验室中个别人员为满足客户要求,为实验室争取经济利益,对不在能力范围内的产品开展检验工作,出具带标识的检验报告;或实验室人员以为采用标准中的个别标准在能力范围内,误将产品进行检验并出具带标识的检验报告。 近年来,质检总局、认监委、省市质监局对超能力范围检测的处罚都非常严厉,甚至停止个别实验室的检测活动。因此,实验室应将超能力范围检测的后果向每一位员工宣传,不能为经济利益或所谓的为企业着想而故意超能力范围检测;同时实验室还应认真梳理实验室的能力范围,对确实有设备、具备检验能力而不在能力范围内的标准,应尽快进行扩项,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能力。 2.标准变更后未及时进行能力确认 近年来,不管是产品标准还是方法标准,标准的变更非常频繁。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实验室使用的文件必须是现行有效的,因此,实验室不能使用作废标准开展检测工作。实验室采用新标准开展工作,则必须及时到实验室资质认定和/或CNAS认可的发证机构进行标准变更。目前,有的实验室怕麻烦,往往等到复评审或监督评审时才进行标准变更。在新标准开始实施到通过实验室复评审或监督评审之间如果按新标准开展检验工作,则是超范围检验。 还有一种隐性超能力范围的情形。实验室通过的检验能力范围时,实际隐含的意思是包括产品标准中引用标准也通过实验室评审。当其引用标准出现标准变更尤其是检验方法、环境设施有实际变化的情况下,其产品检验的实际检验能力有可能出现变化。这种变化,可能会导致实验室不能按现行有效标准正常开展检验工作。我们把这种变化称之为“隐性的”超范围检验。 由于标准变更后需要重新进行能力确认,个别实验室怕麻烦,往往会等到监督评审或复评审时才进行确认,从而导致超能力范围检验。因此,实验室应关注和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在能力未确认前,不得使用新标准开展检验。对于产品标准中引用标准的变更,实验室更应关注,以免采用作废标准开展检验而造成检验结果的误判和可能带来的检验风险。 3.乱用CNAS、CMA、CAL标识 很多实验室通过了CNAS认可,也通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而这两个认可不在同一时间进行认可,当申请扩项或标准变更时,往往是一个通过了,而另一个还要过段时间才认可。有部分实验室尤其是部分中小实验室,取得能力范围以CMA和CAL为主,CNAS的能力范围很小,而检验报告的封面一般是将几个检测标识均直接印在封面上,这使得实验室误用标识。因此,实验室应按通过的能力范围分别印制检验封面,按规定使用。 二、设备及环境设施不能满足标准要求 设备及环境设施是实验室开展检验的必备工具,设备及环境设施是否满足标准,将直接影响数据的准确性,对检验结果和判定有重大影响。设备及环境设施不能满足要求的原因主要有: 1.量值溯源未按规定 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是保证其测量准确性的主要手段之一,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仪器设备使用前应经过检定或校准,必要时,在二次检定或校准之间应进行期间核查,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但部分实验室未按规定将仪器送计量部门进行检定或校准,造成仪器失准,还有个别检定/校准实验室不经检定/校准就出具证书。实验室内经常会有仪器设备是没有检定规程或校准方法,计量部门往往图省事,仅对仪器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或校准,而其总体设备是否合格则不做综合判定,使得设备显示的数据是否准确不得而知。如果此时不采用能力验证或实验室比对的方法对仪器进行验证,则会带来很大的风险。 2.设备精度下降 有的检验机构,尤其是中小型检验机构,由于资金的不足,使得设备长期服役,得不到及时更新。由于设备使用年限过长,或使用环境恶劣,设备的精度下降,检验数据的可信度下降。因此,实验室应及时更新设备,当设备一时不能更新,应增加校准的频次、做期间核查、采用实验室间比对或设备间比对等方式验证设备的可靠性,以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3.环境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 很多试验对环境设施的要求是很高的,对检验结果的影响很大,但部分检验机构对环境设施不是很重视,不能很好地满足检验的要求。如:水泥检验的水养护,水的温度规定为(20±1)℃,超出标准规定的温度范围,尤其是超出温度较多时,对检验结果影响就会很大。而我们在评审中发现,部分水泥实验室中,水养护都是在水池中进行,水温低了加热水,水温高了加冷水,这样的温控方式无法保证水温控制精度,其养护后的检测数据也是不准确的。因此,对环境设施要求高的试验,实验室应确保检测的环境设施符合标准要求。 三、检测过程质量缺乏有效控制 由于检测过程不规范而产生的检验结论不正确或数据不准确也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 1.检验和计算粗心大意 检验是一个需要专注的过程,稍有疏忽,就容易出现差错。而随着手机的普及,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在检验或检验后的数据计算过程中接听手机的现象非常普遍,如此以及其他的粗心造成检验失误的案例也时有发生。检验和计算过程中粗心大意造成的检验失误虽不常见,但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将直接导致检验结果出现差错。 2.对可疑数据不敏感 一般而言,每一种物质都有其自身特性,其检测数据应在一定范围,如,苯板的导热系数不可能为0,采用不同铝合金建筑型材和普通单层玻璃的建筑外窗不可能达到保温窗的要求等等。当检验人员或检验报告的批准人员发现不符合一般规律的可疑数据时,应对可疑数据进行复核,并查清是否仪器设备有问题或检验人员操作失误。能够正确判断数据是否可疑,是建立在对被检测产品的理论和检测实践有大量积累的基础上,这也是一个成熟的检验人员,检验报告审核、批准人员应有的基本素质,没有长期训练,是不可能敏感地察觉检验数据可疑的。 3.临界值的处理有偏差 在检验过程中,由于测量不确定度的存在,可能会导致检验项目在临界值的判断时有偏差。例如:涂层厚度,对于普通装饰用铝塑板,由于涂层厚度相对较小,测量时“0”点的精确校准对于处在标准规定的临界状态的产品而言显得尤为重要。如果用普通标准基板进行调0,则可能出现(1~2)um的偏差,这将可能导致产品由“合格”滑向“不合格”边缘。对于普通装饰用铝塑板,可以将产品除去涂层,在其裸露的基材上进行调0,以保证结果的准确客观性。因此,对于有临界值的检验结果,应组织由不同检验人员或者仪器设备进行多次的比对试验,确保检验结果科学公正。 4.对标准理解有偏差 检验是一项很严谨的工作,个别检验人员对于标准的理解和使用不正确也直接影响了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例如:氟碳涂层普通装饰板检测,GB/T22412-2008规定,对于氟碳涂层普通装饰用铝塑板,其涂层性能的检测应按照GB/T17748-2008进行。试验中往往容易将“普通装饰用”的概念先入为主,而忽略了“其为氟碳涂层”的事实,导致采用检验标准不正确,Z终导致检验结果失效。 5.新上岗检验员缺乏有效监督 近年来,许多检验机构开展了新一轮的扩张,使得有经验的检验人员严重缺乏,个别实验室新进人员仅仅通过几个月的培训就上岗开展检验工作,这类检验员对检验不太熟练,对异常数据缺乏敏感,而又对这类人员缺乏有效的监督,使得他们出现错误的可能性远远超过成熟员工。因此,使用经验不足而又缺少监督的新上岗检验员,潜在风险较大。因此,要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对使用在培人员应有足够的监督。实验室在使用新上岗人员或转岗人员时,除应考核上岗外,检验时实验室监督员应加强监督,防止出现检验失误。 四、 检验原始记录不规范缺少可追溯性 检验原始记录不规范,虽然不会改变检验结果,但原始记录是实验室检验过程的证明材料,一旦实验室与检验委托方或相关第三方发生纠纷时,检验原始记录就不能起到证据的作用,将实验室置于危险境地。每个实验室都会按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制订自己的记录管理规定,但个别实验室不能很好地执行,表现在: …
大只500开户1970_细说土壤检测知识
导语 从2000年至今,随着我国土壤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土壤环境安全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基于上述原因,国务院于2016年5月31日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称“土十条”)。“土十条”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 “土十条”第一条提到“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强调了进行土壤检测的重要性,它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土壤中的污染物涉及的种类非常多,例如烃类、POPs、农残和重金属等,本期专题将介绍土壤中上述污染物的检测。 相关检测知识 目前,中国关于土壤环境监测的标准有《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2004),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一般土壤监测可以分为全国区域土壤背景、农田土壤环境、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评价、土壤污染事故等类型的监测。 监测项目分常规项目、特定项目和选测项目;监测频次与其相应。 常规项目:原则上为 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所要求控制的污染物。 特定项目: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未要求控制的污染物,但根据当地环境污染状况,确认在土壤中积累较多、对环境危害较大、影响范围广、毒性较强的污染物,或者污染事故对土壤环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物质,具体项目由各地自行确定。 选测项目:一般包括新纳入的在土壤中积累较少的污染物、由于环境污染导致土壤性状发生改变的土壤性状指标以及生态环境指标等,由各地自行选择测定。 土壤监测项目与监测频次表 项目类别检测项目监测频次 常规项目基本项目PH、阳离子交换量每3年一次 农田在夏收或秋收后采样 重点项目镉、铬、汞、砷、铅、铜、锌、镍、六六六、滴滴涕 特定项目(污染事故)特征项目 及时采样,根据污染物的变化趋势决定监测频次 选测项目影响产量项目全盐量、硼、氟、氮、磷、钾等每3年一次 农田在夏收或秋收后采样 污水灌溉项目污水灌溉项目 氰化物、六价铬、挥发酚、烷基汞、苯并[a]芘、有机质、硫化物、石油类等 POPs与高毒类农药苯、挥发性卤代烃、有机磷农药、PCB、PAH等 其他项目结合态铝(酸雨区)、硒、钒、氧化稀土总量、钼、铁、锰、镁、钙、钠、铝、硅、放射性比活度 检测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检测方法 有机质土壤检测 第6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 NY/T 1121.6-2006 含水率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 HJ 613-2011 pH土壤检测 第2部分:土壤pH的测定 NY/T 1121.2-2006 铅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1997 镉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1997 砷土壤检测 第11部分:土壤总砷的测定 NY/T 1121.11-2006 铬土壤质量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491-2009 铜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8-1997 锌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8-1997 镍土壤质量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9-1997 六价铬六价铬的测定 比色法 EPA 3060A-1996(前处理) EPA 7196A-1992(分析) 全盐量森林土壤水溶性盐分分析 LY/T 1251-1999 阳离子交换量森林土壤阳离子交换量的测定 LY/T 1243-1999 氰化物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 HJ 350-2007附录B 土壤中氰化物(CN-)的测定 异烟酸-吡唑啉酮比色法 氡浓度及土壤 表面氡析出率《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325-2010)附录E 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著《土壤元素的近代分析方法》 第一版第五章 5.7.1 原子吸收法 汞《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1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 GB/T…
大只500平台注册_喝牛奶可致癌?真相竟是这个样子……
“喝牛奶致癌”“牛奶越喝越缺钙”……近年来有关乳业的谣言满天飞。近日,中国食品辟谣联盟曝光了乳业十大谣言。 谣言一:喝牛奶可致癌 真相:科学研究表明,牛奶富含的功能活性物质能增强人体免疫功能,具有抗氧化和抗癌等多重功效。致癌说不成立。 谣言二:奶牛产奶靠打激素 真相:奶牛分娩后开始产奶,60天左右再次怀孕,300天左右停止产奶。奶牛产奶有正常生理周期,不需要打激素。 谣言三:牛奶越喝越缺钙 真相: 牛奶是不可多得的优质钙源,既有较高的含钙量,又富含促进钙吸收的维生素D。喝牛奶不会造成缺钙。 谣言四:咖啡加奶油等于喝牛奶 真相: 真相:喝牛奶主要是获得优质蛋白和钙,特别是生物功能活性物质,咖啡加奶油更多提供的是脂肪,二者不能等同 谣言五:空腹饮奶容易伤胃 真相: 牛奶中的总乳清蛋白具有抗微生物感染及控制黏膜炎症的作用,因此空腹饮奶不会伤胃,反而有利于胃部健康。 谣言六:牛奶带袋煮容易铝中毒 真相:牛奶包装材料有国家标准,常用的铝箔包装Z里层是聚乙烯膜,水煮不会被破坏。铝材料水煮也不会发生变化。 谣言七:牛奶水果不能同吃 真相: 水果中富含维生素、矿物质、膳食纤维和有益健康的生物活性物质,水果和牛奶是好搭档,两者堪称绝配。 谣言八: 有机牛奶更有营养 真相:从营养成分比较,有机牛奶和其他牛奶所含有的脂肪、蛋白质、维生素等营养成分上并没有明显的差异。 谣言九: 睡前喝杯奶可改善睡眠 真相: 喝牛奶改善睡眠没有科学依据,还没有洗个热水澡管用。 谣言十: 榴莲配牛奶食后会中毒 真相: 谣言称吃榴莲后喝牛奶导致咖啡因中毒。其实,牛奶和榴莲中都不含咖啡因,两种食物同吃也不产生咖啡因。 (消息来源: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大只500代理工资_振动试验委托前需要做这六件事
机械振动是指物体在平衡位置附近的往复运动,在机械振动的过程中,振动物体的一些物理参数,如位移、速度等,将发生反复变化,由此对日常生活和工程项目带来一定的危害。例如,振动会引起噪声污染,从而对人体产生损害;会加剧构件的疲劳和磨损,缩短机器使用寿命等。今天我们就来分享振动测试委托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振动试验委托前需要做这六件事 振动试验的目的 振动试验的目的是模拟一连串振动现象,测试产品在寿命周期中,是否能承受运输或使用过程的振动环境的考验,也能确定产品设计和功能的要求标准。振动试验的精义在于确认产品的可靠性及提前将不良品在出厂前筛检出来,并评估其不良品的失效分析使其成为高水平,高可靠性的产品。 委托振动试验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1. 需要知道产品的重量和尺寸以便选择适合的振动试验设备,若产品尺寸比较大,重量比较重还需要做一个专门固定样品的夹具,每个实验室都有自身台面的尺寸图,按照图纸设计一个任意形状的夹具。要注意的是夹具的材质必须是刚性的,如槽钢,航空铝材都可以。 2. 振动试验检测的依据/检测标准/自定义试验条件,现行常见的振动试验标准有:GB 2423,GJB 150A,GJB 360,GJB 548,GJB 4,GJB 367A,GB 25119 / IEC 61373 / GB 21563,GB 6587,GB 11287,GB 16806,QC 413,ISO 16750,GB 4857等。 正弦振动标准主要包括: GB/T2423.10-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Fc: 振动(正弦) IEC60068-2-6-2007 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第2部分:试验.第6节:试验Fc:振动(正弦波) ISO8318:2000 包装.满装的运输包装和单元货物.采用可变频的正弦振动试验 GB/T4857.10-2005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第10部分:正弦变频振动试验方法 随机振动标准主要包括: GB/T2423.56-200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h:宽带随机振动(数字控制)和导则 IEC60068-2-64-2008 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第2-64部分:试验.试验Fh:振动、宽带随机抽样 ASTMD4728-2006 海运集装箱随机振动检测的标准试验方法 GB/T4857.23-2003 包装 运输包装件 随机振动试验方法 3. 确定具体的振动试验条件,选择有的标准具体试验条件就已知了,有的标准需要根据自身产品的使用环境进行选择; 4. 一般情况下振动试验的方向是三个方向,也有只需要做水平方向或只做垂直方向的; 5. 振动试验属于机械破坏性试验,大多数情况下是不需要在通电状态下做的,而有的振动试验专门有功能性试验就需要振动试验过程中一直带电振动,如GJB150A-2009螺旋桨式飞机振动和GB21563中的功能性振动试验都是需要带电试验的。 6. 做为用户需要知道振动试验完成后如何判定,一般情况下只判定样品外观结构无损坏,螺钉无脱落等;若样品振动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通电无异常可以写上产品上电能正常工作。
大只500注册登录地址_你的实验室涉及吗?国务院将这样治理危险化学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出了40条具体任务,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作出明确要求。 《方案》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深刻吸取2015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方案》提出了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主要工作。 一是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 二是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加强高危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控,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 三是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 四是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 五是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统筹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范产业布局,严格安全准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管理。 六是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加大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惩戒力度。 七是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提高监管效率。 八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 九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能力建设。 十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加强化工行业管理人才、产业工人培养。 《方案》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查。 来源:中国政府网
大只500代理注册_防水卷材施工有方,也要有略!
防水卷材施工,哪些部位容易出现渗漏呢?今天带大家了解一下出现的现象和原因分析以及防治措施。 卷材防水鼓泡: 1、现象:卷材铺贴后即发现鼓泡,一般由小到大,随气温的升高,气泡数量和尺寸增加。 2、原因分析:基层不干燥,表面没有扫刷干净,防水层底部有水汽渗入,基层面没有涂刷基层处理剂,粘结剂与卷材材性不匹配,涂刷不均匀,铺贴卷材时没有将底面的空气排除,有的排气槽堵塞等。 3、防治措施:基层必须干燥,用简易检验方法测试合格后,方可铺贴;基层要扫刷干净,选用的基层处理剂、粘结剂要和卷材的材性相匹配,经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待涂刷的基层处理剂干燥后,涂刷粘结剂。卷材铺贴时,必须抹除下面的空气,滚压密实。也可采用条粘、点粘、空铺的方法,确保排气道畅通。 卷材防水层裂缝 1、现象:防水层出现沿预制屋面板端头裂缝、节点裂缝、不规则裂缝渗漏。 2、原因分析:盲目使用延伸率低的卷材,板端头和节点细部没有做附加缓冲层和增强层,施工方法错误,如在铺贴卷材时拉得过紧。 3、防治措施: (1)选用延伸率大,耐用年限要高于15年的卷材; (2)在预制屋面板端头缝处设缓冲层,干铺卷材条宽300mm。铺卷材时不宜拉得太紧。夏天施工要放松后铺贴。 在防水卷材已出现裂缝时,沿规则的裂缝弹线,用切割机切割。如基层没有留分格缝,则要切缝,缝宽20mm,缝内嵌填柔性密封膏,面上沿缝空铺一条宽200mm的卷材条作缓冲层,再满粘一条350mm宽的卷材防水层,节点细部裂缝的处理方法同上。 女儿墙根部漏水 1、现象:防水层沿女儿墙根部阴角空鼓、裂缝,女儿墙砌体裂缝,压顶裂缝,山墙被推出墙面,雨水从缝隙中灌人内墙。 2、原因分析:找平层、刚性防水层等施工时直接靠紧女儿墙,不留分格缝,长条女儿墙砌体没有留伸缩缝,在温差作用下,山墙和女儿墙开裂;女儿墙等根部阴角没有按规定做圆弧,铺卷材防水层没有按规定做缓冲层,卷材端边的收头密封不好,导致裂缝、张口而渗漏水。 3、防治措施:施工屋面找平层和刚性防水层时,在女儿墙交接处应留30mm的分格缝,缝中嵌填柔性密封膏;女儿墙根部的阴角粉成圆弧,女儿墙高度大于 800mm时,要留凹槽,卷材端部应裁齐压入预留凹槽内,钉牢后用水泥砂浆或密封材料将凹槽嵌填严实。女儿墙高度低于800mm时,卷材端头直接铺贴到女儿墙顶面,再做钢筋混凝土压顶。 屋面找平层或刚性防水层紧靠女儿墙,未留分格缝时,要沿女儿墙边切割出20~30mm宽的槽,扫刷干净,槽内嵌填柔性密封膏,女儿墙体有裂缝,要用灌浆材料修补,如山墙的女儿墙已凸出墙面时,须拆除后重砌,对卷材收头的张口应修补密封严实。 天沟、檐沟漏水 1、现象:沿沟底或预制檐沟的接头处,屋面与天沟交接处裂缝,沟底渗漏水。 2、原因分析:天沟、檐沟的结构变形,温差变形导致裂缝,防水构造层不符合要求,水落口杯直径太小或堵塞造成溢水、漏水。 3、防治措施:沟内防水层施工前,先检查预制天沟的接头和屋面基层结合处的灌缝是否严密和平整,水落口杯要安装好,排水坡度不宜小于 1%,沟底阴角要抹成圆弧,转角处阳角要抹成钝角,用与卷材同性质的涂膜做防水增强层,沟与屋面交接处空铺宽为200mm的卷材条,防水卷材必须铺到天沟外邦顶面。 天沟、檐沟出现裂缝,要将裂缝处的防水层割开,将基层裂缝处凿成“V”形槽,上口宽20mm,并扫刷干净,再嵌填柔性密封膏,在缝上空铺宽200mm的卷材条作缓冲层,然后满粘贴宽350mm的卷材防水层。 变形缝漏水 1、现象:沿变形缝根部裂缝及缝上封盖处漏水。 2、原因分析:变形缝细部构造不当,根部阴角没有做圆弧和防水附加层,顶面封盖没有做缓冲层,封盖拉裂后破坏致使防水层出现渗漏水。 3、防治措施:检查抹灰质量和干燥程度,扫刷干净,在根部铺一层附加层,附加卷材宽300mm,卷材上端要粘牢固(其余为空铺),在立墙和顶面,卷材要满粘贴,墙顶面盖一条与墙面同宽的卷材,贴好一面后,缝中嵌入衬垫材料,再贴好另一面,上面再覆盖一层卷材,卷材比墙外两边宽200mm,覆盖后粘牢,用现浇或预制钢筋混凝土盖板扣压牢固,预制盖板的接缝用密封膏嵌填密实。 变形缝墙根部出现裂缝而渗漏水,要将裂缝处的卷材割开,基层扩缝后,嵌填防水密封膏,空铺卷材条后,再将原防水层修补、加强粘贴好;变形缝墙顶面卷材拉裂或破损时,应将混凝土盖板取下,重新修复。 水落口漏水 1、现象:沿水落口周围漏水,有的水落口面高于防水层而积水,或因水落口小,堵塞而溢水。 2、原因分析:水落口杯安装的高度高于基层,水落口杯与结构层接触处没有堵嵌密实,横式穿墙水落口与墙体之间的空隙,没有用砂浆填嵌严实,没有做防水附加层,防水层没有伸入水落口杯内的一定距离,造成雨水沿水落口外侧与水泥砂浆的接缝处渗漏水。 3、防治措施:现浇天沟的直式水落口杯,要先安装在模板上,方可浇筑混凝土,沿杯边捣固密实。预制天沟,水落口杯安装好后要托好杯管周的底模板。用配合比为1:2:2的水泥、砂、细石子混凝土灌筑捣实,沿杯壁与天沟结合处20mm×20mm的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水落口杯顶面不应高于天沟找平层。 水落口的附加卷材粘贴方法:裁一条宽大于或等于250mm,长为水落口内径加100mm的卷材卷成圆筒,伸入水落口内100mm粘贴牢固,露出水落口外的卷材剪成30mm宽的小条外翻,粘贴在水落口外周围的平面上,再剪一块直径比水落口杯内径大200mm的卷材,居中按水落口杯内径剪成米字形,涂胶贴牢,将米字条向口内下插贴牢,然后再铺贴大面防水层。
大只500开户1970_亿科检测丨建筑材料的检测与试验
建筑工程是一种特殊产品,建筑产品的质量直接到国计民生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因而是“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虽然我国在建设工程的投资力度逐年加大, 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 工程试验检测技术也相应地得到了广泛重视和发展。 特别是近十年来,检测技术更加趋于成熟和先进, 有关检测的标准、规范相继颁布、实施, 促进了检测工作的规范化,对保证工程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虽然高质量、高水平的工程大量出现,但是质量事故也时有发生。 多数事故发生在施工过程中,有的建成后整体倒塌。这些本不该发生的事故,造成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是令人触目惊心的。 工程事故的发生,尤其是结构事故的发生,如云南公路投资3.77亿元,建成18天即出现一些路段围填方路基沉陷、路面悬空、纵向开裂,不得不再进行重新修补; 重庆市萦江虹桥,由于拱架钢接存在严重缺陷,混凝土强度不足等,致使彩虹桥瞬息即逝,数十名武誓战士和群众倾入江中……。 在实际的检测试验过程中, 检测人员总会或多或少地遇到一些问题, 既可能影响到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又影响了工作效率。本文对各种条件建材检测总结了一些小知识。 检测试验项目的确定 施工现场所用的建筑材料品种繁多, 进场检测、试验材料项目要服从国家、行业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或所属有关部门) 的规定。例如配制混凝土用的水泥, 需按批检验其安定性、强度、凝结时间和细度, 混凝土用粗骨料按常规进行颗粒级配、密度、含泥量及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等检验项目, 如若用于大于等于C35 的混凝土须做压碎指标, 新采用的质地疏松的骨料还应做坚固性试验,活性骨料做活性试验等。 环境温度与湿度 温度和湿度对一些建筑材料的性能有很大的影响, 故在标准中对材料养护、测试时环境条件有明确规定。如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SBS) 防水材料, 其性能对环境温度较为敏感。要求拉伸试验时室温须控制在23℃±2℃。曾用取自同一母体的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SBS) 样品制作成9 组样品用作抗拉力( 纵向) 试验。先将9 组样品平均分作3 个大组, 之后再按5℃为一个温差等级分别作拉力试验。其中1 个大组样品在23℃标准要求的环境下试验, 另2 个大组样品分别在28℃和18℃的环境下作拉力试验。试验过后分别计算出每一大组中的3 组样品抗拉强度平均值。结果发现在28℃环境下试验的3 组样品抗拉强度平均值比23℃标准温度环境下试验的3 组样品抗拉强度平均值低2.85%, 而在18℃环境下试验的3组样品抗拉强度平均值则比23℃标准温度环境下试验的3 组样品抗拉强度平均值高出3.55%。该试验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出环境温度与湿度对材料试验的影响。因而要求试验时必须将温度和湿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取样试样 取样要有代表性, 一般是以一批材料( 不同材料每批数量不同) 不同部位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 钢材是从规定部位截取) , 即不仅取样数量要正确, 取样部位及方法也要按规定进行。试样的数量关系到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数量过少、取样部位及方法的偏差都会使试验误差增大, 甚至会得出相反的结果。但是, 在实际检测中常常出现取样不具有代表性、取样数量不够、取样方法不正确等。比如: 袋装水泥须从该批不少于20 袋水泥中任取等量样品, 总量不少于120 千克。但在实际工作中多次遇到送检人员一次性提取半袋或整袋水泥作为样品, 经检测水泥的某些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经现场按标准要求取样后复试, 试验结果却完全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大只500代理网址_建筑材料检测知多少
在建筑建设施工中,材料进场前都要经过检测单位检测材料是否合格,只有通过检测合格,确保材料质量,方能让材料进场用于建筑施工。那么这些原材料检测的是什么呢? 砂分为天然砂和人工砂。主要检测其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含泥量、泥块含量、含水率、饱和面干吸水率、颗粒级配等。砂送样样品质量一般为40千克,取样时采用十分法进行取样。 石分为碎石和卵石。主要检测其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颗粒级配、含水率、饱和面干吸水率、压碎指标等。石试验要进行筛分机筛分,重量为10千克。送样的样品质量一般为80千克。 水泥分为普通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水泥等。主要检测其标准稠度用水量、初终凝时间、体积安定性、细度、胶砂流动度、抗折强度、抗压强度。水泥试验对环境温度、湿度要求严格,也会对试验有较大影响。因此保持温湿度是一个重点。送样的样品质量为12千克。 钢筋主要检测其力学、工艺性能。包括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重量偏差、断裂特性。钢筋试验抗拉需要钢筋打点机对钢筋进行打点标识。 土主要检测其湿密度、干密度、含水率,并找出Z优含水率、Z大干密度绘制曲线图。土工试验仪器有电动机实仪,检测需要培土,烘干等步骤。 砖砌块主要检测其吸水率、抗压强度、密度、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空洞机构。砖砌块一般检测样品数量为10块。 岩石主要检测其颗粒密度、块体密度、天然状态和饱和状态时单轴抗压强度。通过岩石切割机切割成一定规格的尺寸,然后进行抗压试验。 亿科建材实验室,具有完备的检验仪器、高度的检测能力及经验丰富的技术团队。专业提供材料检测助力客户管控产品品质、监管工程质量、抵御未知风险,从而提升市场竞争力。帮助客户更加成功。
大只500代理工资_关于验收中是否进行环境质量影响监测等16项问题回复
来信: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6.3.2 环境质量影响监测:主要针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关注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质量,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壤环境、辐射环境质量等的监测。”怎么判断这个“关注的”。如环评报告中三同时验收表提到地下水防渗要求,且环境监测计划中有地下水监测类别,在开展项目验收过程中是否应该进行地下水监测? 回复: 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6.3.2 环境质量影响监测:环境质量影响监测主要针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关注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质量,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壤环境、辐射环境质量等的监测”中“关注的”,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环评审批文件中明确列出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验收中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可以为确定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程度提供依据。 二、如环评报告中“三同时”验收表提到地下水防渗要求,且环境监测计划中有地下水监测类别的,应在验收中开展地下水监测,监测点位和因子可参照环评要求选取。 咨询《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问题的回复 来信: 1.《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 6.1.1 厨房的炉灶、蒸箱、烤炉(箱)等加工设施上方应设置集气罩,油烟气与热蒸汽的排风管道宜分别设置。请教:油烟气与热蒸汽的排风管道分别设置后,热蒸汽排放口的布置要求是否与油烟气排放口布置要求类同或者降低。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请教:饮食店主营饺子、包子、馄饨、骨汤、各类盖浇面等食物,面锅、汤锅、蒸锅等加工设施上方的集气罩收集的蒸煮热蒸汽通过排风机向店外排放,这类带异味的蒸煮热蒸汽是否属“废气”范畴。 回复: 一、《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要求厨房的炉灶、蒸箱、烤炉(箱)等加工设施上方应设置集气罩,油烟气与热蒸汽的排风管道宜分别设置,并对油烟排放口的布置要求进行了规定。对于热蒸汽排放口的布置未做要求,但要避免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而导致投诉。 二、饮食店带异味的蒸煮热蒸汽属于饮食业产生的特殊气味,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指标执行。 关于在线比对中质控样考核结果是否合格如何判定的回复 来信: 《HJ/T 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中“5.1.2.2质控样考核”,其中“质控样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大于标准值的±10%”应如何理解,例如购买的有证质控样品浓度为(0.400±0.02)mg/L,在线设备监测浓度为0.371mg/L,数据是否合格,具体如何计算,谢谢,有些在线运维厂家告知他们直接用在线的监测数值与标准值的±10%比较,也就是说0.371mg/L在(0.36~0.44)mg/L范围内,表示合格,但未找到明文规定,那标准中说的“质控样的相对误差”有何意义,而且个人理解相对误差是个百分数,标准值的±10%是一个准确的数值范围,这个是否可以进行比较? 回复: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 354-2007)中“质控样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大于标准值的±10%”是指质控样测定值与标准值之间的相对误差应在±10%范围内。 计算公式为:(质控样测定值-标准值)/标准值×100%。如质控样测定值为0.371mg/L,标准值为0.400mg/L,则相对误差为(0.371-0.400)/0.400×100%=-7.2%,判定为质控样考核合格。 关于危险废物回收界定问题的回复 来信: 关于一个危险废物回收的问题无法界定,特来请教。近期我们在对辖区内一家汽修厂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将废机油擅自售卖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商贩,经后续调查,该商贩将收回的废机油转卖给某建筑工地进行脱模使用。由于该商贩收取的机油可进行二次利用,该机油是否应该定性为危险废物,该汽修厂的行为是否可以定性为将危险废物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个人处置的违法行为。 回复: 一、汽修厂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所列“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别中的“900-214-08车辆、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 二、汽修厂将废机油擅自售卖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商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的情形。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是否废止的回复 来信: 2015年以来全国人大先后修订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国务院修订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也发布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公告《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目录的公告》(公告2016第68号)未包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令),请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令)是否已废止? 回复: 2001年12月27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尚未废止。 关于废酸废碱危险废物可否纳入企业污水处理系统的回复 来信: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酸洗产生的废酸液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废酸HW34,废物代码900-300-34。碱洗产生的废碱液危废类别为废碱HW35,废物代码900-352-35。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2 对已经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建设符合标准的专门设施和场所妥善保存并设立危险废物标示牌,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处置或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理处置。在处理处置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体积、重量和危险程度。 一企业自身生产过程中使用酸碱进行酸洗碱洗,产生废酸废碱,根据实际检测结果,废酸PH<2,废碱PH>12.5,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属于危险废物,请问这种废酸、废碱能不能企业自行中和处理或者进入企业自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回复: 你公司生产的废酸、废碱可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处置,但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需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确保处理处置设施稳定达标排放。 关于土壤现状监测因子选择的回复 来信: 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开展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区域为峡谷地段,现状基本为农田或未利用地,根据新导则,拟在库区范围内(含坝址区)选用36600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规定的45项因子,库区范围外选择15618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里规定的8项因子,另外加测土壤本底含盐量。请问这样理解和选取土壤环境监测因子是否合适?坝址下游是否需要布点监测? 回复: 针对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开展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区域为峡谷地段,现状基本为农田或未利用地,拟在库区范围内选用GB3600规定的45项监测因子,库区范围外选用GB15618规定的8项监测因子,另加测土壤本底含盐量。所选取的土壤环境监测因子是否合适,坝址下游是否有必要布点监测问题的答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规定,“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因子分为基本因子和建设项目的特征因子。基本因子为GB15618、GB36600中规定的基本项目,分别根据调查评价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选取;特征因子为建设项目产生的特有因子”。 经与来信人沟通确认,来信所指的库区范围为水利工程的淹水区,不包含筑坝区。通常其调查评价范围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基本因子应采用GB15618规定的基本项目。但如果库区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为存在污染源的建设用地(例如垃圾填埋场等),则应采用GB36600规定的基本项目及可能存在的特征污染物。 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属于生态影响型,特征因子选用应考虑盐化、酸化、碱化等特殊土壤类型的影响因素,例如酸化土壤特征因子应选取pH,盐碱化土壤特征因子应选取pH和含盐量。 坝址下游是否有必要布点监测,主要根据调查评价范围来确定。HJ964-2018规定,“调查评价范围应包括建设项目可能影响的范围,能满足土壤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要求;改扩建类建设项目的现状调查评价范围还应兼顾现有工程可能影响的范围”。 关于污水排放标准的回复 来信: 《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2018实施后,对于间接排放污水,且无行业标准时,污水排放执行《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还是《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规定:“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2018)规定:“实行间接排放的排污单位执行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据此,DB61/224-2018实施后,对于间接排放污水的单位,无国家行业排放标准时应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间接排放管控要求。污水排入城镇排水管网时,还应符合城镇排水管理相关要求。 关于行业标准中生活污水执行问题的回复 来信: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行业标准均明确排水量包括厂区生活污水,但未明确生活污水排放是否应执行该标准。现在项目评审时专家要求接管至市政污水处理厂的生活污水也要执行上述行业标准。 以我们所在的行政区域来说,市政生活污水管网已配套非常完善,区域已建成足够能力的集中污水处理厂,且当地环境主管部门也要求企业四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清下水和雨水)分流,且要求生产废水减排或有一定比例的回用要求。生活污水依托已建成的市政设施,生产废水自行处理达标排放或回用,这更符合对环境有利的角度。请问,橡胶制品和电池加工企业,生活污水是否可以执行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回复: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均在“排水量”定义中明确外排废水包括厂区生活污水,主要考虑是防范与生产相关的厂区生活污水中混入行业特征污染物,以及生产废水经由生活污水排水管道排放等情况的发生。为此,相关企业的厂区生活污水原则上应当按行业排放标准进行管控。若生活与生产废水完全隔绝,且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二者混排等风险,这类生活污水可按一般生活污水管理。 关于GB36600和污染土壤风险管控问题的回复 来信: 关于GB36600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如果地块为某第一类用地,调查发现土壤中污染物超过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存在污染,但是污染物含量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是否可采取将该地块的污染土壤运输至已明确规划用途的第二类用地,作为风险管控手段? 回复: 针对经调查,超过GB36600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但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的污染土壤是否可以运输至已明确规划用途的第二类用地,作为风险管控手段的答复: 污染土壤转运不是风险管控的手段,不得把转运污染土壤作为解决土壤污染问题的方法。如果在实施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过程中需要进行异位修复或对修复后土壤进行再利用,确要转运的,需要符合以下规定: 一、《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不得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中规定,若修复后土壤外运到其他地块,应根据接收地土壤暴露情景进行风险评估确定评估标准值,或采用接收地土壤背景浓度与GB36600中接收用地性质对应筛选值的较高者作为评估标准值,并确保接收地的地下水和环境安全。风险评估可参照HJ25.3执行。 三、《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修复施工单位转运污染土壤的,应当制定转运计划,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Z终处置措施等,提前报所在地和接收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转运的污染土壤属于危险废物的,修复施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处置。 四、接收地接收的土壤污染浓度超过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的,需要对接收地实施风险管控,并按照HJ25.5-2018提出后期环境监管建议。接收地接收污染土壤之后,如果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或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则转运污染土壤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土壤污染责任。 关于建设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问题咨询的回复 来信: 我公司于2016年6月向省厅提出建设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2017年1月省监测站出具本项目环境监测报告,2017年3月省厅组织专家现场验收,提出整改意见,2017年8月完成锅炉整改(增加布袋除尘及脱硫装置)及其他整改项,由于是采暖锅炉,整改后的烟气监测需在取暖期(11月后)进行,11月项目属地环境监测站到现场监测,出具监测报告,结果合格,属地环保部门也出具了整改后的验收意见。 待我公司将整改后的验收意见和监测报告送达省厅后,答复是由于10月份环保验收政策变化,建设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由企业自行组织验收,省厅已不给出具验收报告。想咨询下这种情况,组织验收的环保部门是否还能给我公司出具验收报告?还必须再次由企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吗? 回复: 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是深化生态环境系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已完成修订,并相继颁布实施,明确建设项目大气、水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由生态环境部门验收改为建设单位自行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仍在修订中,根据有关规定,在上述固废法、噪声法实施前,由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项目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请你公司按照污染防治设施种类进行分类处理,即对大气、水污染防治设施自行组织验收,对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依法申请生态环境部门组织验收。 关于自动监控设施的比对监测相关问题的回复 来信: 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比对试验总数应不少于3次,其中有2对实际水样比对合格即为比对合格,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台自动监控设施消解时间、温度等设置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立即采集2瓶实际水样,一瓶立即上机操作读取仪器数据,另一瓶送至监测站进行手工监测,如发现该次比对不合格,仅有一组比对数据,是否可以判定该台设备不正常运行?如果仅发现消解时间、温度等参数设置不符合技术规范,不进行相关比对监测,也可判定该台设备不正常运行? 回复: 针对涉嫌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的认定,可参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19号)第十九条有关规定,其中包括:不按照技术规范操作,导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明显失真的;擅自改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相关参数和数据的。 实际执法过程中,可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和执法监测结果判断是否因不按照技术规范操作导致数据明显失真,结合运维记录和验收记录判断是否存在擅自改动参数设置的情形。 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由排污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有关问题的回复 来信: 2017年8月3日,环保部下发《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明确提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或者改造工作完成后,应由购置建设的主要出资方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组织验收,验收有关资料交有管辖权的环保部门备案”。现就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恳请予以指导,具体情况如下: 1.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后要求多长时间完成验收?未按时限要求完成验收的,是否有相应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排污单位组织验收是否需要有关专家参与,是否有具体的操作流程? 3.对排污单位报备的验收资料,环保部门是否要出具意见?是否要进行现场审核? 4.排污单位出具的自动监控设施验收报告是否有具体格式和内容要求? 5.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验收情况是否需要公示?公示期多久? 6.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验收时间应以比对监测报告落款日期、自动监控设施验收报告落款日期还是验收资料报备日期为准? 回复: 1.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实施验收过程的具体问题,可参考《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