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Q:64555253】大只500代理注册如今,似乎每个人都在追随“PPE”的潮流。
在中国,成百上千的制造商抓住了这个机会。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医疗领域或任何监管行业都没有任何经验。
在世界各地,买家正在寻找个人防护装备(PPE)和相关的医疗产品。同样,他们中的少数人完全理解他们所从事的工作的含义。
结果呢?
很多产品在没有必要的证据的情况下发运,很多产品被封锁不能出口到中国,或者很多进口产品被发现不合格直接扔进垃圾桶,可能会有更多的人被感染!!
我们已经对客户提出的关于需求的许多问题和请求做出了回应,并且我们决定是时候以一种易于使用的方式对其进行文档化了。首先是口罩——这是一种高需求和高风险的物品。
进口口罩到美国
我们为进口口罩到美国准备了一套一般指南。希望这有助于回答您可能遇到的大多数问题。我们包含了许多到源文档的链接,因此您可以更深入地讨论这个主题。
根据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近发布的《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口罩和呼吸防护口罩的执行政策》,我们还将努力澄清什么是“正常政策”,什么是“临时豁免政策”。
临时免税
简而言之,有关进口美国的口罩及呼吸防护口罩的一般规例已暂停执行:
FDA将不反对在冠状病毒大流行期间进口、分发和使用外科口罩和呼吸器,大只500开户但不遵守以下监管要求,即口罩在公共卫生紧急情况下不会造成不适当的风险:
根据FD&C法案第510(k)节和21 CFR 807.81提前提交上市前通知,
《21 CFR 807》的注册和上市规定,
《21 CFR 820》质量体系法规要求
CFR第21部分806中的报告或更正和删除,
21 CFR第830部分和21 CFR 801.20中唯一的设备识别要求。
关于医用呼吸器,FDA在这里提供了一个有用的页面,介绍了非niosh认证的呼吸器EUA(例外使用授权),显示了国外的呼吸器,如中国的KN95认证呼吸器,如果符合当地标准,可以暂时进口。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其他国家根据标准批准呼吸器。使用与NIOSH使用的方法类似的方法对这些设备进行评估,鉴于COVID-19大流行造成的ffr短缺,预计这些设备仍将为卫生保健人员提供充分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FDA认为,在COVID-19大流行造成的短缺期间,这些设备可以作为个人呼吸保护的合适替代品。”
用于向欧洲联盟进口个人防护装备和相关医疗设备
我们还在整理欧盟要求的所有数据。这不是一项容易的任务,即使对那些习惯了监管标准的人来说也是如此。
我们已经可以分享一个非常有用的流程图,我们的分析师已经准备了最基本的事情,请记住:
什么是“医疗设备”
什么是“个人防护装备”
以及这意味着什么。
用于出口个人防护用品及相关医疗器械出境
自4月1日起,中国海关对每批运送的医用口罩、防护服、红外温度计等进行检查,并毫不犹豫地封堵一批。你可以在这里阅读中国政府的“关于有序出口医疗用品的命令”。
中国法律博客将其翻译如下:
对所列产品,出口经营者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该产品或设备必须在中国注册,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出口商必须提供产品/装置的登记号码,作为出口的一项要求。
他们希望产品被贴上正确的标签,并提供合规证明——不仅是针对进口国的标准和法规,也是针对中国自己的标准和法规。
这是一个移动的目标!
今天早上,事情发生了变化,当我写下这段话时:
中国海关不接受KN95为民用级的申报。他们都要被宣布为医学级别。N95 FFP2和FFP3 (FDA医疗标准)和三层口罩也是如此。
中国海关在授权发货前必须到工厂进行检查,所有的医疗器械(不仅仅是口罩)。他们可能会在工厂的内部实验室进行实验室测试。
这肯定会减少出口工厂的数量。
这个决定可能在任何时候被推翻。但这能让你了解其中的风险。买家被要求预付货款,所以他们可能会被一些付了款却无法离开中国的产品所困……就像我之前写的,如今购买口罩本身就是有风险的。
一旦所有这些都清楚了…
所有这些考虑都是验证证书、实验室检测报告、注册和其他由制造商提供的证明产品可以安全进口的文件的基础。
只有当一切都清楚的时候,才有人能够很好地核实这些文件并给出一个明智的答案。
下面是我们团队默认检查的一些点,大只500代理让你了解工作的性质:
这个文件是什么?
什么时候发行的?
测试是什么时候完成的?
它包括什么?
它提到了什么标准?
它是什么类型的标准?
这是医学标准吗?
是什么组织发布的?(名字)
是什么组织发布的?(地址)
是什么类型的组织?
他们的认可机构是什么?
该机构是否有资格对这些产品进行此类测试?
如果是证书:我们是否也有相应的实验室检测结果?
测试结果中有什么不正常或不正常的地方吗?
我们是否可以和签发机构核实此文件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