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监督编号查询方式的通知
时间:2011-05-20 00:00:00 来源: http://www.gceta.org/hangyedongtai/2012-07-13/358.html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委穗建质[2010]1082号文件要求,自2011年3月1日起将相关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纳入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检测机构将监督登记号(监督编码)作为数据上传的唯一采集点,在收样时必须要求委托方提供监督登记号(监督编码),混凝土试块或抽芯试件,委托方应增加混凝土生产流水号,并填写在上传网络系统中。为了各检测单位及委托方快速方便掌握相关工程监督登记号,现将关于工程监督编号的查询方式告知各单位,登录市城乡建设委网站(www.gzcc.gov.cn),进入“政务公开”,点击“数据公开”进入“质量安全检查信息”(http://www.gzcc.gov.cn/zwgk/gcbj.aspx)查询,“批准文号”即为“监督编号”。
检测专委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