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厂房检测机构普通承重构件
根据建筑抗震的冗余度理论,普通承重构件的抗震承载能力不计入建筑整体抗震能力,而是作为建筑抗震的安全储备对待的。但是,由于普通承重构件承担的竖向荷载较大,而且是建筑倒塌破坏前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基于生命安全的考虑,普通承重构件的抗震能力不宜太小。
理论上,普通承重构件的抗震承载能力应考虑结构抗侧力体系刚度退化的影响,即当抗侧力体系的刚度退化到一定程度时,普通承重构件开始进入抗震工作状态。《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关于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中底部框架柱剪力设计值规定,框架刚度不折减,混凝土墙体刚度折减0.30,砌体抗震墙刚度折减0.20。根据顾祥林等人的研究,钢筋混凝土梁开裂后和钢筋屈服后的有效刚度分别为初始刚度的0.3~1.0倍和0.2~0.6倍,确切数值与梁的纵向配筋率有关,配筋率越大,数值越大,即配筋率越大,刚度退化越慢;钢筋混凝土柱的抗弯刚度退化具有相似的规律。
根据上述资料,建议普通承重构件的地震内力标准值按各结构构件的有效侧向刚度比例分配确定;有效侧向刚度的取值,普通承重构件不折减;抗侧力体系可乘以折减系数0.60。当按上述方法确定的地震内力值大于结构整体计算分析数值的2.0倍时,普通承重构件的地震内力标准值按计算分析数值的2.0倍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