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厂房安全检测鉴定机构厂房安全可靠性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1、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2、用途或使用环境改变时;
3、进行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建时;
4、遭受灾害或事故时;
5、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者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
二、在下列情况下,宜进行可靠性鉴定:
1、使用维护中需要进行常规检测鉴定时;
2、需要进行全面、大规模维修时;
3、其他需要掌握结构可靠性水平时。
三、当结构存在下列问题且仅为局部的不影响建、构筑物整体时,可根据需要进行专项鉴定:
1、结构进行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时;
2、结构存在耐久性损伤影响其耐久年限时;
3、结构存在疲劳问题影响其疲劳寿命时;
4、结构存在明显振动影响时;
5、结构需要长期监测时;
6、结构受到一般腐蚀或存在其他问题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