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机构作为质检战线的排头兵,其检验结果是人们衡量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检验结果科学性、公正性、准确性的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有些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已被国际经济组织认可,在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加强对检测机构自身的风险防范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检测过程的风险是检验全过程风险中的主要风险之一,检测过程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超能力范围检验 按照《计量法》规定,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实验室必须经过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和/或CNAS认可,而资质认定和/或CNAS认可是限定实验室能力范围的,实验室只能在能力范围限定的产品(参数)范围内出具带相应标识的检验报告,检验使用的标准不在能力范围者,我们称之为超范围检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执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以及其他规定中也都明确规定实验室不得超能力范围开展检测工作,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个别检验机构超能力范围检测情况时有发生。超范围检验主要有三种形式: 1.故意超能力范围检验 实验室或实验室中个别人员为满足客户要求,为实验室争取经济利益,对不在能力范围内的产品开展检验工作,出具带标识的检验报告;或实验室人员以为采用标准中的个别标准在能力范围内,误将产品进行检验并出具带标识的检验报告。 近年来,质检总局、认监委、省市质监局对超能力范围检测的处罚都非常严厉,甚至停止个别实验室的检测活动。因此,实验室应将超能力范围检测的后果向每一位员工宣传,不能为经济利益或所谓的为企业着想而故意超能力范围检测;同时实验室还应认真梳理实验室的能力范围,对确实有设备、具备检验能力而不在能力范围内的标准,应尽快进行扩项,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能力。 2.标准变更后未及时进行能力确认 近年来,不管是产品标准还是方法标准,标准的变更非常频繁。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实验室使用的文件必须是现行有效的,因此,实验室不能使用作废标准开展检测工作。实验室采用新标准开展工作,则必须及时到实验室资质认定和/或CNAS认可的发证机构进行标准变更。目前,有的实验室怕麻烦,往往等到复评审或监督评审时才进行标准变更。在新标准开始实施到通过实验室复评审或监督评审之间如果按新标准开展检验工作,则是超范围检验。 还有一种隐性超能力范围的情形。实验室通过的检验能力范围时,实际隐含的意思是包括产品标准中引用标准也通过实验室评审。当其引用标准出现标准变更尤其是检验方法、环境设施有实际变化的情况下,其产品检验的实际检验能力有可能出现变化。这种变化,可能会导致实验室不能按现行有效标准正常开展检验工作。我们把这种变化称之为“隐性的”超范围检验。 由于标准变更后需要重新进行能力确认,个别实验室怕麻烦,往往会等到监督评审或复评审时才进行确认,从而导致超能力范围检验。因此,实验室应关注和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在能力未确认前,不得使用新标准开展检验。对于产品标准中引用标准的变更,实验室更应关注,以免采用作废标准开展检验而造成检验结果的误判和可能带来的检验风险。 3.乱用CNAS、CMA、CAL标识 很多实验室通过了CNAS认可,也通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而这两个认可不在同一时间进行认可,当申请扩项或标准变更时,往往是一个通过了,而另一个还要过段时间才认可。有部分实验室尤其是部分中小实验室,取得能力范围以CMA和CAL为主,CNAS的能力范围很小,而检验报告的封面一般是将几个检测标识均直接印在封面上,这使得实验室误用标识。因此,实验室应按通过的能力范围分别印制检验封面,按规定使用。 二、设备及环境设施不能满足标准要求 设备及环境设施是实验室开展检验的必备工具,设备及环境设施是否满足标准,将直接影响数据的准确性,对检验结果和判定有重大影响。设备及环境设施不能满足要求的原因主要有: 1.量值溯源未按规定 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是保证其测量准确性的主要手段之一,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仪器设备使用前应经过检定或校准,必要时,在二次检定或校准之间应进行期间核查,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但部分实验室未按规定将仪器送计量部门进行检定或校准,造成仪器失准,还有个别检定/校准实验室不经检定/校准就出具证书。实验室内经常会有仪器设备是没有检定规程或校准方法,计量部门往往图省事,仅对仪器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或校准,而其总体设备是否合格则不做综合判定,使得设备显示的数据是否准确不得而知。如果此时不采用能力验证或实验室比对的方法对仪器进行验证,则会带来很大的风险。 2.设备精度下降 有的检验机构,尤其是中小型检验机构,由于资金的不足,使得设备长期服役,得不到及时更新。由于设备使用年限过长,或使用环境恶劣,设备的精度下降,检验数据的可信度下降。因此,实验室应及时更新设备,当设备一时不能更新,应增加校准的频次、做期间核查、采用实验室间比对或设备间比对等方式验证设备的可靠性,以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3.环境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 很多试验对环境设施的要求是很高的,对检验结果的影响很大,但部分检验机构对环境设施不是很重视,不能很好地满足检验的要求。如:水泥检验的水养护,水的温度规定为(20±1)℃,超出标准规定的温度范围,尤其是超出温度较多时,对检验结果影响就会很大。而我们在评审中发现,部分水泥实验室中,水养护都是在水池中进行,水温低了加热水,水温高了加冷水,这样的温控方式无法保证水温控制精度,其养护后的检测数据也是不准确的。因此,对环境设施要求高的试验,实验室应确保检测的环境设施符合标准要求。 三、检测过程质量缺乏有效控制 由于检测过程不规范而产生的检验结论不正确或数据不准确也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 1.检验和计算粗心大意 检验是一个需要专注的过程,稍有疏忽,就容易出现差错。而随着手机的普及,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在检验或检验后的数据计算过程中接听手机的现象非常普遍,如此以及其他的粗心造成检验失误的案例也时有发生。检验和计算过程中粗心大意造成的检验失误虽不常见,但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将直接导致检验结果出现差错。 2.对可疑数据不敏感 一般而言,每一种物质都有其自身特性,其检测数据应在一定范围,如,苯板的导热系数不可能为0,采用不同铝合金建筑型材和普通单层玻璃的建筑外窗不可能达到保温窗的要求等等。当检验人员或检验报告的批准人员发现不符合一般规律的可疑数据时,应对可疑数据进行复核,并查清是否仪器设备有问题或检验人员操作失误。能够正确判断数据是否可疑,是建立在对被检测产品的理论和检测实践有大量积累的基础上,这也是一个成熟的检验人员,检验报告审核、批准人员应有的基本素质,没有长期训练,是不可能敏感地察觉检验数据可疑的。 3.临界值的处理有偏差 在检验过程中,由于测量不确定度的存在,可能会导致检验项目在临界值的判断时有偏差。例如:涂层厚度,对于普通装饰用铝塑板,由于涂层厚度相对较小,测量时“0”点的精确校准对于处在标准规定的临界状态的产品而言显得尤为重要。如果用普通标准基板进行调0,则可能出现(1~2)um的偏差,这将可能导致产品由“合格”滑向“不合格”边缘。对于普通装饰用铝塑板,可以将产品除去涂层,在其裸露的基材上进行调0,以保证结果的准确客观性。因此,对于有临界值的检验结果,应组织由不同检验人员或者仪器设备进行多次的比对试验,确保检验结果科学公正。 4.对标准理解有偏差 检验是一项很严谨的工作,个别检验人员对于标准的理解和使用不正确也直接影响了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例如:氟碳涂层普通装饰板检测,GB/T22412-2008规定,对于氟碳涂层普通装饰用铝塑板,其涂层性能的检测应按照GB/T17748-2008进行。试验中往往容易将“普通装饰用”的概念先入为主,而忽略了“其为氟碳涂层”的事实,导致采用检验标准不正确,Z终导致检验结果失效。 5.新上岗检验员缺乏有效监督 近年来,许多检验机构开展了新一轮的扩张,使得有经验的检验人员严重缺乏,个别实验室新进人员仅仅通过几个月的培训就上岗开展检验工作,这类检验员对检验不太熟练,对异常数据缺乏敏感,而又对这类人员缺乏有效的监督,使得他们出现错误的可能性远远超过成熟员工。因此,使用经验不足而又缺少监督的新上岗检验员,潜在风险较大。因此,要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对使用在培人员应有足够的监督。实验室在使用新上岗人员或转岗人员时,除应考核上岗外,检验时实验室监督员应加强监督,防止出现检验失误。 四、 检验原始记录不规范缺少可追溯性 检验原始记录不规范,虽然不会改变检验结果,但原始记录是实验室检验过程的证明材料,一旦实验室与检验委托方或相关第三方发生纠纷时,检验原始记录就不能起到证据的作用,将实验室置于危险境地。每个实验室都会按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制订自己的记录管理规定,但个别实验室不能很好地执行,表现在: …
大只500代理工资_振动试验委托前需要做这六件事
机械振动是指物体在平衡位置附近的往复运动,在机械振动的过程中,振动物体的一些物理参数,如位移、速度等,将发生反复变化,由此对日常生活和工程项目带来一定的危害。例如,振动会引起噪声污染,从而对人体产生损害;会加剧构件的疲劳和磨损,缩短机器使用寿命等。今天我们就来分享振动测试委托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振动试验委托前需要做这六件事 振动试验的目的 振动试验的目的是模拟一连串振动现象,测试产品在寿命周期中,是否能承受运输或使用过程的振动环境的考验,也能确定产品设计和功能的要求标准。振动试验的精义在于确认产品的可靠性及提前将不良品在出厂前筛检出来,并评估其不良品的失效分析使其成为高水平,高可靠性的产品。 委托振动试验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1. 需要知道产品的重量和尺寸以便选择适合的振动试验设备,若产品尺寸比较大,重量比较重还需要做一个专门固定样品的夹具,每个实验室都有自身台面的尺寸图,按照图纸设计一个任意形状的夹具。要注意的是夹具的材质必须是刚性的,如槽钢,航空铝材都可以。 2. 振动试验检测的依据/检测标准/自定义试验条件,现行常见的振动试验标准有:GB 2423,GJB 150A,GJB 360,GJB 548,GJB 4,GJB 367A,GB 25119 / IEC 61373 / GB 21563,GB 6587,GB 11287,GB 16806,QC 413,ISO 16750,GB 4857等。 正弦振动标准主要包括: GB/T2423.10-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Fc: 振动(正弦) IEC60068-2-6-2007 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第2部分:试验.第6节:试验Fc:振动(正弦波) ISO8318:2000 包装.满装的运输包装和单元货物.采用可变频的正弦振动试验 GB/T4857.10-2005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第10部分:正弦变频振动试验方法 随机振动标准主要包括: GB/T2423.56-200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h:宽带随机振动(数字控制)和导则 IEC60068-2-64-2008 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第2-64部分:试验.试验Fh:振动、宽带随机抽样 ASTMD4728-2006 海运集装箱随机振动检测的标准试验方法 GB/T4857.23-2003 包装 运输包装件 随机振动试验方法 3. 确定具体的振动试验条件,选择有的标准具体试验条件就已知了,有的标准需要根据自身产品的使用环境进行选择; 4. 一般情况下振动试验的方向是三个方向,也有只需要做水平方向或只做垂直方向的; 5. 振动试验属于机械破坏性试验,大多数情况下是不需要在通电状态下做的,而有的振动试验专门有功能性试验就需要振动试验过程中一直带电振动,如GJB150A-2009螺旋桨式飞机振动和GB21563中的功能性振动试验都是需要带电试验的。 6. 做为用户需要知道振动试验完成后如何判定,一般情况下只判定样品外观结构无损坏,螺钉无脱落等;若样品振动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后通电无异常可以写上产品上电能正常工作。
大只500代理工资_关于验收中是否进行环境质量影响监测等16项问题回复
来信: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6.3.2 环境质量影响监测:主要针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关注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质量,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壤环境、辐射环境质量等的监测。”怎么判断这个“关注的”。如环评报告中三同时验收表提到地下水防渗要求,且环境监测计划中有地下水监测类别,在开展项目验收过程中是否应该进行地下水监测? 回复: 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6.3.2 环境质量影响监测:环境质量影响监测主要针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关注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质量,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壤环境、辐射环境质量等的监测”中“关注的”,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环评审批文件中明确列出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验收中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可以为确定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程度提供依据。 二、如环评报告中“三同时”验收表提到地下水防渗要求,且环境监测计划中有地下水监测类别的,应在验收中开展地下水监测,监测点位和因子可参照环评要求选取。 咨询《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问题的回复 来信: 1.《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 6.1.1 厨房的炉灶、蒸箱、烤炉(箱)等加工设施上方应设置集气罩,油烟气与热蒸汽的排风管道宜分别设置。请教:油烟气与热蒸汽的排风管道分别设置后,热蒸汽排放口的布置要求是否与油烟气排放口布置要求类同或者降低。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请教:饮食店主营饺子、包子、馄饨、骨汤、各类盖浇面等食物,面锅、汤锅、蒸锅等加工设施上方的集气罩收集的蒸煮热蒸汽通过排风机向店外排放,这类带异味的蒸煮热蒸汽是否属“废气”范畴。 回复: 一、《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要求厨房的炉灶、蒸箱、烤炉(箱)等加工设施上方应设置集气罩,油烟气与热蒸汽的排风管道宜分别设置,并对油烟排放口的布置要求进行了规定。对于热蒸汽排放口的布置未做要求,但要避免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而导致投诉。 二、饮食店带异味的蒸煮热蒸汽属于饮食业产生的特殊气味,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指标执行。 关于在线比对中质控样考核结果是否合格如何判定的回复 来信: 《HJ/T 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中“5.1.2.2质控样考核”,其中“质控样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大于标准值的±10%”应如何理解,例如购买的有证质控样品浓度为(0.400±0.02)mg/L,在线设备监测浓度为0.371mg/L,数据是否合格,具体如何计算,谢谢,有些在线运维厂家告知他们直接用在线的监测数值与标准值的±10%比较,也就是说0.371mg/L在(0.36~0.44)mg/L范围内,表示合格,但未找到明文规定,那标准中说的“质控样的相对误差”有何意义,而且个人理解相对误差是个百分数,标准值的±10%是一个准确的数值范围,这个是否可以进行比较? 回复: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 354-2007)中“质控样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大于标准值的±10%”是指质控样测定值与标准值之间的相对误差应在±10%范围内。 计算公式为:(质控样测定值-标准值)/标准值×100%。如质控样测定值为0.371mg/L,标准值为0.400mg/L,则相对误差为(0.371-0.400)/0.400×100%=-7.2%,判定为质控样考核合格。 关于危险废物回收界定问题的回复 来信: 关于一个危险废物回收的问题无法界定,特来请教。近期我们在对辖区内一家汽修厂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将废机油擅自售卖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商贩,经后续调查,该商贩将收回的废机油转卖给某建筑工地进行脱模使用。由于该商贩收取的机油可进行二次利用,该机油是否应该定性为危险废物,该汽修厂的行为是否可以定性为将危险废物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个人处置的违法行为。 回复: 一、汽修厂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所列“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别中的“900-214-08车辆、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 二、汽修厂将废机油擅自售卖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商贩,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的情形。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是否废止的回复 来信: 2015年以来全国人大先后修订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国务院修订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也发布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公告《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目录的公告》(公告2016第68号)未包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令),请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令)是否已废止? 回复: 2001年12月27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尚未废止。 关于废酸废碱危险废物可否纳入企业污水处理系统的回复 来信: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酸洗产生的废酸液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废酸HW34,废物代码900-300-34。碱洗产生的废碱液危废类别为废碱HW35,废物代码900-352-35。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2 对已经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建设符合标准的专门设施和场所妥善保存并设立危险废物标示牌,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处置或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理处置。在处理处置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体积、重量和危险程度。 一企业自身生产过程中使用酸碱进行酸洗碱洗,产生废酸废碱,根据实际检测结果,废酸PH<2,废碱PH>12.5,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属于危险废物,请问这种废酸、废碱能不能企业自行中和处理或者进入企业自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回复: 你公司生产的废酸、废碱可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处置,但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需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确保处理处置设施稳定达标排放。 关于土壤现状监测因子选择的回复 来信: 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开展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区域为峡谷地段,现状基本为农田或未利用地,根据新导则,拟在库区范围内(含坝址区)选用36600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规定的45项因子,库区范围外选择15618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里规定的8项因子,另外加测土壤本底含盐量。请问这样理解和选取土壤环境监测因子是否合适?坝址下游是否需要布点监测? 回复: 针对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开展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区域为峡谷地段,现状基本为农田或未利用地,拟在库区范围内选用GB3600规定的45项监测因子,库区范围外选用GB15618规定的8项监测因子,另加测土壤本底含盐量。所选取的土壤环境监测因子是否合适,坝址下游是否有必要布点监测问题的答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规定,“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因子分为基本因子和建设项目的特征因子。基本因子为GB15618、GB36600中规定的基本项目,分别根据调查评价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选取;特征因子为建设项目产生的特有因子”。 经与来信人沟通确认,来信所指的库区范围为水利工程的淹水区,不包含筑坝区。通常其调查评价范围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基本因子应采用GB15618规定的基本项目。但如果库区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为存在污染源的建设用地(例如垃圾填埋场等),则应采用GB36600规定的基本项目及可能存在的特征污染物。 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属于生态影响型,特征因子选用应考虑盐化、酸化、碱化等特殊土壤类型的影响因素,例如酸化土壤特征因子应选取pH,盐碱化土壤特征因子应选取pH和含盐量。 坝址下游是否有必要布点监测,主要根据调查评价范围来确定。HJ964-2018规定,“调查评价范围应包括建设项目可能影响的范围,能满足土壤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要求;改扩建类建设项目的现状调查评价范围还应兼顾现有工程可能影响的范围”。 关于污水排放标准的回复 来信: 《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2018实施后,对于间接排放污水,且无行业标准时,污水排放执行《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还是《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规定:“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2018)规定:“实行间接排放的排污单位执行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据此,DB61/224-2018实施后,对于间接排放污水的单位,无国家行业排放标准时应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间接排放管控要求。污水排入城镇排水管网时,还应符合城镇排水管理相关要求。 关于行业标准中生活污水执行问题的回复 来信: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行业标准均明确排水量包括厂区生活污水,但未明确生活污水排放是否应执行该标准。现在项目评审时专家要求接管至市政污水处理厂的生活污水也要执行上述行业标准。 以我们所在的行政区域来说,市政生活污水管网已配套非常完善,区域已建成足够能力的集中污水处理厂,且当地环境主管部门也要求企业四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清下水和雨水)分流,且要求生产废水减排或有一定比例的回用要求。生活污水依托已建成的市政设施,生产废水自行处理达标排放或回用,这更符合对环境有利的角度。请问,橡胶制品和电池加工企业,生活污水是否可以执行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回复: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均在“排水量”定义中明确外排废水包括厂区生活污水,主要考虑是防范与生产相关的厂区生活污水中混入行业特征污染物,以及生产废水经由生活污水排水管道排放等情况的发生。为此,相关企业的厂区生活污水原则上应当按行业排放标准进行管控。若生活与生产废水完全隔绝,且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二者混排等风险,这类生活污水可按一般生活污水管理。 关于GB36600和污染土壤风险管控问题的回复 来信: 关于GB36600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如果地块为某第一类用地,调查发现土壤中污染物超过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存在污染,但是污染物含量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是否可采取将该地块的污染土壤运输至已明确规划用途的第二类用地,作为风险管控手段? 回复: 针对经调查,超过GB36600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但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的污染土壤是否可以运输至已明确规划用途的第二类用地,作为风险管控手段的答复: 污染土壤转运不是风险管控的手段,不得把转运污染土壤作为解决土壤污染问题的方法。如果在实施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过程中需要进行异位修复或对修复后土壤进行再利用,确要转运的,需要符合以下规定: 一、《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不得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中规定,若修复后土壤外运到其他地块,应根据接收地土壤暴露情景进行风险评估确定评估标准值,或采用接收地土壤背景浓度与GB36600中接收用地性质对应筛选值的较高者作为评估标准值,并确保接收地的地下水和环境安全。风险评估可参照HJ25.3执行。 三、《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修复施工单位转运污染土壤的,应当制定转运计划,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Z终处置措施等,提前报所在地和接收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转运的污染土壤属于危险废物的,修复施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处置。 四、接收地接收的土壤污染浓度超过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的,需要对接收地实施风险管控,并按照HJ25.5-2018提出后期环境监管建议。接收地接收污染土壤之后,如果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或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则转运污染土壤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土壤污染责任。 关于建设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问题咨询的回复 来信: 我公司于2016年6月向省厅提出建设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2017年1月省监测站出具本项目环境监测报告,2017年3月省厅组织专家现场验收,提出整改意见,2017年8月完成锅炉整改(增加布袋除尘及脱硫装置)及其他整改项,由于是采暖锅炉,整改后的烟气监测需在取暖期(11月后)进行,11月项目属地环境监测站到现场监测,出具监测报告,结果合格,属地环保部门也出具了整改后的验收意见。 待我公司将整改后的验收意见和监测报告送达省厅后,答复是由于10月份环保验收政策变化,建设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由企业自行组织验收,省厅已不给出具验收报告。想咨询下这种情况,组织验收的环保部门是否还能给我公司出具验收报告?还必须再次由企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吗? 回复: 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是深化生态环境系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已完成修订,并相继颁布实施,明确建设项目大气、水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由生态环境部门验收改为建设单位自行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仍在修订中,根据有关规定,在上述固废法、噪声法实施前,由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项目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请你公司按照污染防治设施种类进行分类处理,即对大气、水污染防治设施自行组织验收,对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依法申请生态环境部门组织验收。 关于自动监控设施的比对监测相关问题的回复 来信: 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比对试验总数应不少于3次,其中有2对实际水样比对合格即为比对合格,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台自动监控设施消解时间、温度等设置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立即采集2瓶实际水样,一瓶立即上机操作读取仪器数据,另一瓶送至监测站进行手工监测,如发现该次比对不合格,仅有一组比对数据,是否可以判定该台设备不正常运行?如果仅发现消解时间、温度等参数设置不符合技术规范,不进行相关比对监测,也可判定该台设备不正常运行? 回复: 针对涉嫌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的认定,可参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19号)第十九条有关规定,其中包括:不按照技术规范操作,导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明显失真的;擅自改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相关参数和数据的。 实际执法过程中,可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和执法监测结果判断是否因不按照技术规范操作导致数据明显失真,结合运维记录和验收记录判断是否存在擅自改动参数设置的情形。 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由排污单位负责组织验收有关问题的回复 来信: 2017年8月3日,环保部下发《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明确提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或者改造工作完成后,应由购置建设的主要出资方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组织验收,验收有关资料交有管辖权的环保部门备案”。现就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恳请予以指导,具体情况如下: 1.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后要求多长时间完成验收?未按时限要求完成验收的,是否有相应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排污单位组织验收是否需要有关专家参与,是否有具体的操作流程? 3.对排污单位报备的验收资料,环保部门是否要出具意见?是否要进行现场审核? 4.排污单位出具的自动监控设施验收报告是否有具体格式和内容要求? 5.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验收情况是否需要公示?公示期多久? 6.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验收时间应以比对监测报告落款日期、自动监控设施验收报告落款日期还是验收资料报备日期为准? 回复: 1.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实施验收过程的具体问题,可参考《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
大只500注册1970_烟囱冒的白烟、黑烟、黄烟、火烟、彩烟?哪些是在排放污染物?
每个人都期待咱们国家能够早日驱散雾霾,留住蓝天,但是路过工厂,看到白色的烟柱从烟囱中飘出来,免不了会质疑,这是不是污染空气的凶手之一呢? 事实上,烟囱排放的若是黑烟,通常都代表着污染,但有些白烟是无害的,而有些污染却完全看不见。 现在工厂冒的烟大致分为以下几类:白烟、黑烟、黄烟、“火烟”、无烟。那么这几种烟到底都是怎么回事呢?都会污染环境吗? 白烟 白烟应该是我们现在Z常见的烟,而且有很多人会发现天气越冷白烟越明显。那这白烟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天越冷越明显呢?其实大部分白色的“烟柱”,特别是在寒冷天气看到的,只有水蒸气(和凝结的小水滴)而已。锅炉的给水箱都配有一个烟囱,仅排放水蒸气和空气。水是燃烧的重要副产物之一,所以在煤、油和天然气锅炉的烟囱中都有水蒸气。 而且这还可以证明企业使用了环保设备,为了达到排放标准减少粉尘污染,企业会在设备排放终端安装水过滤设备,锅炉的废气进入水过滤,把里面的粉尘全部过滤出来,然后再排放到大气中。在过滤粉尘的同时,废气中的高热也被水分吸收,形成水蒸气从烟囱排出,遇冷后就是我们看到的白烟了。这也可以侧面说明该锅炉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黑烟 细心的朋友应该会发现,现在大烟囱排放黑烟的越来越少了,但是一些小企业、小作坊的烟囱排放黑烟的却依然很多。这些小企业大多烧的是Z便宜也是Z劣质的散煤,而且燃烧产生的废气基本无处理便直接排放,散煤中含大量的硫、硝成分,燃烧后生成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对人体危害极大,所以污染也是Z大的。 黄烟 烟囱排放的烟柱如果是黄色,这种烟气中含有大量的硫化物,说明该锅炉的脱硫设备未投入使用。 “火烟” 在化工厂里,总是可以看到一种冒着火焰的“烟囱”,它日夜不停地燃烧着。其实,这并非是烟囱,它的名字叫做安全火炬。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很多易燃易爆的气体,其中很多对人体有害。它们多数比空气重,如果放入大气,经蔓延,会沉积在地面上,并达到很高的浓度,这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如若碰到火种,将造成火灾,甚至爆炸。为了防止这些危险发生,人们把它们集中起来烧掉,以防后患。 火炬将这些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气体通过燃烧变成无害的二氧化碳、水或无毒、毒性较小的其它物质。将这些燃料直接这样烧掉,的确有些浪费,所以工厂正在千方百计地把火炬气体回收,作为有用的燃料。但是,即使回收得比较彻底,火炬还是不能废除的,因为在发生意外事故时,仍然必须通过它,将大量的可燃气体烧掉,以确保安全。所以,火炬装置可以说是化工厂的Z后一道安全屏障。 冷却塔 还有一种被误认为烟囱的,其实是冷却塔,除非冷却塔发生火灾否则都是排出来的水蒸气和一些微量杀菌灭藻的药品 。冷却塔是利用水与空气流动接触后进行冷热交换产生蒸汽,蒸汽挥发带走热量达到蒸发散热、对流传热和辐射传热等原理来散去工业上或制冷空调中产生的余热来降低水温的蒸发散热装置,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故上方的是水蒸气 。 无烟 基本无烟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安装了环保设施,同时机组安装了GGH烟气换热器。其原理就是通过加热增加排烟温度,使烟气排的更高,但由于故障率高、投资运行费用极高正在逐步被淘汰。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未安装环保设备,但是煤质较好或者进行了简单的脱尘处理,但是烟气含有大量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危害比白色烟体要严重的多。 这些只是为大家介绍的一些知识,但也绝不是所有,并不能说所有白烟都是无污染的,什么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并且烟囱的排放物到底会不会污染我们肉眼是评测不出来的,但这可以作为我们判定是否污染的第一道关卡。 烟雾颜色 彩色烟 彩色烟就是毒性Z强。 在一些化工工厂中,如果一旦发生火灾,就会有颜色绚丽的烟,虽然它们的外表好看,但它是一种与外表相反的烟。 彩色烟,是毒性Z强,具有剧毒、腐蚀性。而且这毒非常厉害,人体一旦吸入了,就会窒息而亡,它对皮肤又具有腐蚀性,人体一旦触碰到它,就像被泼硫酸一样,瞬间毁容了。 所以,我们要用衣物包裹好自己,尽量不要让自己的皮肤外露,尽量远离这剧毒的彩色烟。遇到彩色烟,有多远跑多远。 钢铁行业有望成为烟气治理的首选 Steel industry is the first choice 我国对于火电行业污染物的排放已经有了严格标准,但空气质量的改善效果并不明显,雾霾天气仍然频发。可见,火电行业减排空间已经有限。此外,我国钢铁行业耗煤量仅次于电力行业耗煤量,巨大的煤炭消耗量使得钢铁行业成为引致雾霾的一大因素。同时,钢铁行业还存在排放标准低,达标情况差等问题,导致钢铁行业污染治理的效果并不理想。 火电、钢铁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比 钢铁行业由于烧结烟气成分与烟气波动情况更为复杂,增加了治理难度,对烟气治理企业的技术、设备和运营要求都很高。 近年来,国家对于环境监督的力度越来越大,将有力驱动钢铁烟气治理行业的发展。 先进的钢铁行业烟气治理 Advanced smoke-gas treatment 钢铁烟气治理领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表现Z突出的是中航泰达。公开资料显示,中航泰达自成立起便聚焦于钢铁行业烟气治理,在传统湿法脱硫技术的基础上,构建了针对烧结烟气的以气喷旋冲烟气脱硫除尘技术、旋涡撞击流烟气脱硫除尘技术为核心的专利技术体系。其中,旋涡撞击流烟气脱硫除尘技术实现了脱硫与除尘一体化,特别适合于高粉尘、高含硫量的钢铁厂烟气工况,在业务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随着大气污染治理力度的加大和渗透,未来钢铁烟气治理行业的市场空间将逐步释放。相信总有一天,我们能够看到更蓝的天,呼吸着更清新的空气。
大只500平台总代_盐雾试验一小时相当于自然环境多少时间?
很多人都问过盐雾试验时间一小时相当于现场使用多长时间?别急,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盐雾试验的一些原理和常见问题,文章末尾公布答案。 盐雾腐蚀原理 金属材料大多数的腐蚀发生在大气环境中,大气中含有氧气、湿度、温度变化和污染物等腐蚀成分和腐蚀因素。盐雾腐蚀就是一种常见和Z有破坏性的大气腐蚀。 盐雾对金属材料的腐蚀,主要是导电的盐溶液渗入金属内部发生电化学反应,形成“低电位金属—电解质溶液一高电位杂质”微电池系统,发生电子转移,作为阳极的金属出现溶解,形成新的化合物即腐蚀物。盐雾腐蚀破坏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是氯离子,它具有很强的穿透本领,容易穿透金属氧化层进入金属内部,破坏金属的钝态;同时,氯离子具有很小的水合能,容易被吸附在金属表面,取代保护金属的氧化层中的氧,使金属受到破坏。 盐雾腐蚀测试方法及分类 盐雾测试前后对比 盐雾测试就是一种人造气氛的加速抗腐蚀评估方法。它是将一定浓度的盐水雾化;然后喷在一个密闭的恒温箱内,通过观察被测样品在箱内放置一段时间后的变化来反映被测样品的抗腐蚀性,它是一种加速测试方法,其盐雾环境的氯化物的盐浓度,可是一般天然环境盐雾含量的几倍或几十倍,使腐蚀速度大幅提高,对产品进行盐雾试验,得出结果的时间也大幅缩短。 在天然环境下对某产品样品进行试验,腐蚀时间可能需要一年甚至数年,而在人工模拟盐雾环境条件下试验,只要数天甚至是数小时,即可得到相似的结果。 盐雾试验主要分为4种: 中性盐雾试验(NSS); 乙酸盐雾试验(AASS); 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CASS); 交变盐雾试验。 GB/T 10125中4种盐雾测试方法的对比 盐雾腐蚀试验设备 盐雾腐蚀试验箱结构图 …
大只500代理开户_实验室五大易发事故及防范方法!
我们在做化学实验的时候,安全对我们来说是至关重的,本文整理了实验室中常见的实验事故,以及事故发生时我们的应急处理方法。实验安全事关你我,重在预防。 常见实验室事故的类型 1火灾性事故 火灾性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性,几乎所有的实验室都可能发生。酿成这类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① 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 起着火;(2005年8月8日,首都师范大学一实验室失火,火灾原因:该校硕士研究生魏某上午在实验室做实验,中午出去吃饭 未关电源,实验仪器“转子”还在运转,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② 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 ③ 对易燃易爆物品操作不慎或保管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④ 乱扔烟头,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2爆炸性事故 爆炸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压力容器的实验室,酿成这类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① 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压力容器(如高压气瓶)而导致爆炸; ② 设备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 引起爆炸。 ③ 对易燃易爆物品处理不当,导致燃烧爆炸;该类物品(如三硝基甲苯、苦味酸、硝 酸铵、叠氮化物等)受到高热摩擦,撞击,震动等外来因素的作用或其它性能相抵触的物质接触,就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和高热,引起爆炸。 ④ 强氧化剂与性质有抵触的物质混存能发生分解,引起燃烧和爆炸。 ⑤ 由火灾事故发生引起仪器设备、药品等的爆炸。 3毒害性事故 毒害性事故多发生在具有化学药品和剧毒物质的实验室和具有毒气排放的实验室。酿成这类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①将食物带进有毒物的实验室,造成误食中毒(例如:南京某大学一工作人员盛夏时误将冰箱中的含苯胺的中间产品当酸梅汤喝了,引起中毒,原因就是 因为该冰箱中曾存放过供工作人员饮用的酸梅汤); ②设备设施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有毒物质泄漏或有毒气体排放不出,酿成中毒; ③管理不善,操作不慎或违规操作,实验后有毒物质处理不当,造成有毒物品散落流失,引起人员中毒、环境污染; ④废水排放管路受阻或失修改道,造成有毒废水未经处理而流出,引起环境污染。 4机电伤人性事故 机电伤人性事故多发生在有高速旋转或冲击运动的实验室,或要带电作业的实验室和一些有高温产生的实验室。事故表现和直接原因是: ①操作不当或缺少防护,造成挤压、甩脱和碰撞伤人; ②违反操作规程或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 造成漏电触电和电弧火花伤人; ③使用不当造成高温气体、液体对人的伤害。 5设备损坏性事故 设备损坏性事故多发生在用电加热的实验室。事故表现和直接原因是: 由于线路故障或雷击造成突然停电,致使被加热的介质不能按要求恢复原来状态造成设备损坏。例如:不久前在湖南某高校两次发生的约20根汞电管报废事故(损失约1.5万),就是因为突然停电而造成的。 常见实验室事故的处理方法 1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在使用苯、乙醇、乙醚、丙酮等易挥发、易燃烧的有机溶剂时如操作不慎,易引起火灾事故。为了防止事故发生,必须随时注意以下几点: (1)操作和处理易燃、易爆溶剂时,应远离火源;对易爆炸固体的残渣,必须小心销毁(如用盐酸或硝酸分解金属炔化物);不要把未熄灭的火柴梗乱丢;对于易发生自燃 的物质(如加氢反应用的催化剂雷尼镍)及沾有它们的滤纸,不能随意丢弃,以免造成新的火源,引起火灾。 (2)实验前应仔细检查仪器装置是否正确、稳妥与严密;操作要求正确、严格;常压操作时,切勿造成系统密闭,否则可能会发生爆炸事故;对沸点低于80℃的液体,一般蒸馏时应采用水浴加热,不能直接用火加热;实验操作中,应防止有机物蒸气泄漏出来,更不要用敞口装置加热。若要进行除去溶剂的操作,则必须在通风橱里进行。 (3)实验室里不允许贮放大量易燃物。 实验中一旦发生了火灾切不可惊慌失措,应保持镇静。首先立即切断室内一切火源和电源。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正确地进行抢救和灭火。 常用的方法有: 1.在可燃液体燃着时,应立即拿开着火区域内的一切可燃物质,关闭通风器,防止扩大燃烧。 2.酒精及其它可溶于水的液体着火时,可用水灭火。 3.汽油、乙醚、甲苯等有机溶剂着火时,应用石棉布或干砂扑灭。绝对不能用水,否则反而会扩大燃烧面积。 4.金属钾、钠或锂着火时,绝对不能用:水、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灭火,可用干砂、石墨粉扑灭。 5.注意电器设备导线等着火时,不能用水及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以免触电。应先切断电源,再用二氧化碳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 6.衣服着火时,千万不要奔跑,应立即用石棉布或厚外衣盖熄,或者迅速脱下衣服,火势较大时,应卧地打滚以扑灭火焰。 7.发现烘箱有异味或冒烟时,应迅速切断电源,使其慢慢降温,并准备好灭火器备用。千万不要急于打开烘箱门,以免突然供入空气助燃(爆),引起火灾。 8. 发生火灾时应注意保护现场。较大的着火事故应立即报警。若有伤势较重者,应立即送医院。 9. 熟悉实验室内灭火器材的位置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发生火灾时要做到三会: ①会报火警; ②会使用消防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③会自救逃生。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①先撕掉小铅块,拔出保险销; ②再用一手压下压把后提起灭火器; ③另一手握住喷嘴,将干粉射流喷向燃烧区火焰根部即可。 使用方法图解: 2爆炸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1)某些化合物容易爆炸。 如:有机化合物中的过氧化物、芳香族多硝基化合物和 硝酸酯、干燥的重氮盐、叠氮化物、重金属的炔化物等,均是易爆物品,在使用和 操作时应特别注意。含过氧化物的乙醚蒸馏时,有爆炸的危险,事先必须除去过氧化物。若有过氧化物,可加入硫酸亚铁的酸性溶液予以除去。芳香族多硝基化合物不宜在烘箱内干燥。乙醇和浓硝酸混合在一起,会引起极强烈的爆炸; (2)仪器装置不正确或操作错误,有时会引起爆炸。 如果在常压下进行蒸馏或加热 回流,仪器必须与大气相通。在蒸馏时要注意,不要将物料蒸干。在减压操作时,不能使用不耐外压的玻璃仪器(例如平底烧瓶和锥形烧瓶等)。 (3)氢气、乙炔、环氧乙烷等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比例时,会生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即会爆炸。因此,使用上述物质时必须严禁明火。 对于放热量很大的合成反应,要小心地慢慢滴加物料,并注意冷却,同时要防止因 滴液漏斗的活塞漏液而造的事故。 3中毒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大只500官网注册_亿科检测还有那些你不知道的建材检测项目!
eqo建筑材料检测(CMA资质能力)—(表1) 序号 计量认证检测项目 检测项目或参数 序号 名称/参数 标准/规范条款 1 防水卷材 1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 18242-2008 2 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 18243-2008 3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 23441-2009 4 预铺防水卷材 预铺防水卷材GB/T 23457-2017 5 高分子防水材料 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1部分 片材GB/T 18173.1-2012 6 聚氯乙烯防水卷材 聚氯乙烯防水卷材GB 12952-2011 7 热塑性聚烯烃防水材料 热塑性聚烯烃防水材料GB 27789-2011 2 防水涂料 8 聚氨酯防水涂料 聚氨酯防水涂料GB/T 19250-2013 9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GB/T 23445-2009 3 墙体材料 10 烧结普通砖 烧结普通砖GB/T 5101-2017 11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T 11968-2006 12 蒸压灰砂砖 蒸压灰砂砖GB/T 11945-1999 13 承重混凝土多孔砖 承重混凝土多孔砖GB/T 25779-2010 14 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 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砖GBT 24492-2009 15 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 普通混凝土小型砌块GB/T 8239-2014 16 蒸压灰砂多孔砖 蒸压灰砂多孔砖JC/T 637-2009 17 粉煤灰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粉煤灰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JC/T 862-2008 18 混凝土瓦 混凝土瓦JC/T 746-2007 19 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 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T 13544-2011 20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T 13545-2014 4 门窗 21 建筑用塑料窗 建筑用塑料窗GB/T 28887-2012 22 铝合金门窗 铝合金门窗GB/T 8478-2008 装饰装修材料 5 密封胶 1 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大只500代理网址_实验室内部比对方法
一 实验室比对的管理要求 1.实验室应根据年度质量控制计划的需要制定用于内部质量控制的比对试验计划。 2.实验室用于内部质量控制的比对试验计划中,应明确各项比对试验的检测项目、比对形式、参加人员、预计日期、结果评价准则、不满意结果的处置要求等内容。 3.进行比对试验时,实验室应采取必要的措施杜绝弄虚作假、结果串通或结果修正。 4.比对试验完成后,实验室应对比对试验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价,并形成比对试验报告。 5.实验室应针对比对试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根据其对实验室出具检测结果的影响采取纠正措施、预防措施或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 比对试验的形式内容 1、人员比对 人员比对试验是指在相同的环境条件下,采用相同的检测方法、相同的检测设备和设施,由不同的检测人员对同一样品进行检测的试验。 当某项试验可由多人进行操作时,实验室可采用人员比对试验的方式进行内部质量控制,通过安排具体具有代表性的不同层次的两人或者多人展开,考核测试人员的能力水平,判断检测人员操作是否正确、熟练、用以评价人员对试验检测结果准确性、稳定性和可靠性的影响。 作为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的手段、人员比对优先适用于以下情况: 1)依靠检测人员主观判断较多的项目、例如食品中的感官、品尝的项目; 2)在培员工和新上岗的员工; 3)检测过程的关键控制点或关键控制环节; 4)操作难度大的项目和或者样品; 5)检测结果在临界值附近; 6)新安装的设备; 7)新开验的检测项目。 2、方法比对 方法比对试验是指在环境条件相同、有相同的人员采用不同的检测方法对同一样品进行的检测。 当某个检测项目可以由多种方法进行操作时,实验室可以采用方法比对进行内部质量控制,判断检测所遵循的标准或者方法是否被严格的理解和执行,用以评价检测方法对试验检测结果准确性、稳定性和可靠性的影响。 作为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的手段、方法比对优先适用于以下情况: 1)刚实施的新标准或者新方法; 2)引进的新技术、新方法和研制的新方法; 3)已有的具有多个检验标准或方法的项目。 3、仪器比对 仪器比对试验是指在相同的环境、相同的方法、由相同的检测人员采用不同的仪器设备对同一样品进行检测的试验。 当某项试验可由多种设备进行操作时,实验室可采用设备比对试验的方式进行内部质量控制,判断对测量准确度、有效性有影响的设备是否符合测量溯源性的要求,用以评价仪器设备对实验室检测结果准确性、稳定性和可靠性的影响。 作为内部质量控制手段,设备比对试验优先适用于以下情况: ①新安装的设备; ②修复后的设备; ③检测结果出现在临界值附近的设备。 4、留样再测 留样再测是指在尽可能相同的环境条件下,采用相同的检测方法、相同的检测设备和设施,由相同的检测人员对已完成检测的样品在其留样保存期间进行再次检测的试验。 实验室通过留存样品的再次测量,比较分析上次测试结果与本次测试结果的差异,用以发现实验室因偶然因素对实验室检测结果准确性、稳定性和可靠性的影响。 作为内部质量控制手段,留样再测可在下列情况采用: ①验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②验证检测结果的重复性; ③对留存样品特性的监控。 来源:实验室ISO17025
大只500开户_实验 ≠试验,检测 ≠ 检验,真的不一样哦!
实验 VS 试验的区别 1、实验和试验的英文翻译 实验:experiment 试验:test 2、实验和试验的定义 实验(experiment): 是一种通过实际操作来探究某自然或社会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主要强调与理论研究的方法对立。 如:双缝干涉实验、迈克尔逊-莫雷实验。 实验不完全依赖特定标准文件来判断是否成功(纯科研甚至往往没有标准),而主要是依据实验目的,设计实验的条件和方法,然后操作,来观测实验品能否达到期望(成功)的或未知的效果。 试验(test): 采用测试的手段来获取或验证某一结果的行为。 如:核试验、独立随机试验。 试验test,是依据已有的标准(国际、国家、企业标准)去验证产品或零部件或材料是否达标(比如型式试验)。也就是已知试验品“应该”到达什么结果,而进行的验证操作。 这里的“试”跟非专业用语“试一试”不是一个含义。着重在是否达标。往往属于质量管理的范畴(质量管理涉及了产品研发,生产,售后,反馈等整个过程)。 3、实验和试验的进一步解释 如果能获取的一个规律性的结论,那么是实验。 例如: 库仑扭秤实验可以得到静电相互作用服从平方反比关系; 双缝干涉实验可以得到微观粒子具有波动性; 迈克尔逊-莫雷实验可以得到地球上两个垂直方向上的光速相; LY/T 1772-2008 杨树品种分子鉴定实验方法-DNA大增片断氏度多态性法(AFLP) YY/T 0606.15-2014 组织工程医疗产品 第15部分:评价基质及支架免疫反应的实验方法——淋巴细胞增殖试验 DB21/T 2589-2016 东部白松种源相关序列多态性(SRAP) 分子鉴定实验方法 如果得到的是简单的在预期结果之一的话,就是试验 例如: 核试验的结果就是成功与失败两个; 掷骰子随机试验中的结果就是1,2,……,6这六个; 有的时候如果你觉得这个词可以用“测试”代替,那么就是试验。 例如: DL/T 567.8-2016 火力发电厂燃料试验方法 第8部分:燃油发热量的测定 FZ/T 20031-2017 毛针织品缝迹伸长率试验方法 GB 1037-1988 塑料薄膜和片材透水蒸气性试验方法 (杯式法) 简单来说,能得到结论,或者得到的结果能升华为结论,就是实验; 只得到结果就是试验。 比如说掷硬币的随机试验就是正、反两个可能性,这就是两个结果,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所以它是试验; 但是您要是多扔几次,然后对每一次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探索出正面出现不同次数的概率,得到了二项分布的规律,那么你可以将你这一系列独立随机试验的总和称之为一个实验。 检验 VS 检测的区别 1、检验和检测的定义 检测(Testing) 按照程序,确定合格评定对象的一个或多个特性的活动。( 引自GB/T 27 000-2006 《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 检验(Inspection) 对产品、过程、服务或安装的审查,或对其设计的审查,并确定其与特定要求的符合性,或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确定其与通用要求的符合性。(引自CNAS-CI01:2012《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2、检测报告的内容 CNAS-CL01:2018条款中要求检测报告至少包含如下内容: a) 标题(例如“检测报告”、“校准证书”或“抽样报告”); b) 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 c) 实施实验室活动的地点,包括客户设施、实验室固定设施以外的地点、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 d) 将报告中所有部分标记为完整报告一部分的唯一性标识,以及表明报告结束的清晰标识; e) 客户的名称和联络信息; f) 所用方法的识别; g) 物品的描述、明确的标识以及必要时物品的状态; h) 检测或校准物品的接收日期,以及对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至关重要的抽样日期; i) 实施实验室活动的日期; j) 报告的发布日期; k) 如与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相关时,实验室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和抽样方法; l) 结果仅与被检测、被校准或被抽样物品有关的声明; m) 结果,适当时,带有测量单位; n) 对方法的补充、偏离或删减; o) 报告批准人的识别; p) 当结果来自于外部供应商时,清晰标识。 3、检验报告的内容 CNAS-CI01:2012中规定,任何检验报告应包括所有以下内容: a) 签发机构的标识; b) 唯一性标识和签发日期; c) 检验日期; d) 检验项目的标识; e) 获授权人员的签名或其他批准标记;…